展現金融能量 追求居住正義

108.7台灣銀行家第115期黃崇哲

政府的重視與聚焦下,台灣的都更終露曙光。尤其是「都更三法」在去年底到位後,讓程序相對簡單,危老改建案件量大幅增加,再次燃起對於我國未來都市更新事業啟動的期待,面對超過400萬戶的30年以上高齡住宅,若能有效地進行更新整建,不僅可以支撐起內需經濟成長動能,更能提升都市環境品質,及國民福祉。

畢竟,我國雖有超過8成的房屋自有率,遠遠高於美、英、日的6成水準。但就住宅品質而言,高齡的住宅群,不僅對於地震的耐震承受力相當有限,缺少美感與前瞻都市計劃的違建林立,對照先進國家都會,除顯露出都市醜態外,更遑論回應關於無障礙設施、熱島效益等新都市需求空間。

而嚴重的居住不正義,更威脅著台灣下一個世代的發展動能。過去房價可搭配經濟所得成長幅度,讓大多數的台灣青壯年在合理的儲蓄存款下,購置房產以安身立命。但近年來,房價快速攀高,且薪資成長停滯,不僅讓無殼蝸牛成為多數常態,同時高揚的房租水準,更讓小資族就算傾其全力,也難以租賃起有尊嚴的生活空間。對照之下,擁有2房、3房的房產投資者卻能持續添購房產,讓不動產投資成為財富累積的最佳途徑,甚至庇蔭後代,導致社會階級流動困難。如果此一趨勢無法翻轉,則當前的無殼者與其後代難有翻身契機,一旦社會階級僵化,將喪失台灣得來不易的平等社會,讓房產成為決定階級位置的關鍵因素。

因此, 在都更步伐重啟之際,應同時思考落實「居住正義」的機會。而這個成就,極有可能就是落在金融業的能量展現之上。檢視過去,提供不動產的營造業藉由土建融資的高槓桿運用,讓房價的持續成長成為產業獲利的保證,而持續成長的住房貸款,也是各金融機構的主要獲利來源。只是,這樣的關聯都是產生在自有住宅的模式上,對於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也就是無力購置不動產的廣大青年族群而言,金融機構並無法回應這部分的住宅需要。

政府目前大力推動的社會住宅,雖已達將近4萬戶的數量,但仍遠遠不及歐美先進國家水準,且租金優惠比例也跟英國的市價三分之一相去甚遠。原因在於這些國家的社會住宅提供者(Social Housing Providers),生態都已相當完整。包括地方政府與非營利住宅組織(housing associations),都針對提供社會住宅的興建與營運,在政府政策引導下,努力的完成相關建設,以嘗試滿足社會需求。

若能參酌這些經驗,善用我國金融機構,將有機會跳脫出現有的營造業思維,充分利用金融業中長期資金,藉由金融業與社會住宅提供者的密切合作,來營造出我國社會住宅市場的健全發展。當然,其中的關鍵,就在於政府清楚且明確的政策指引,而這方面,就請看看荷蘭、英國、日本等國的政府作為,答案並不是真的很遙遠。期待屆時,台灣可以有機會為所有努力工作的薪資階級,這些不想或無力購屋的青壯人口,提供安全且穩定的居住空間,也同時改造出更良好的永續都市環境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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