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詐專法下,亞洲多國啟動帳戶凍結。金融普惠下的打詐成本與責任,機制設計成關鍵。
政府持續鬆綁法規,鼓勵壽險資金投入公建、社福領域,配合IFRS17轉型,將加速資金回流台灣,帶動國內建設動能。
北士科案考驗新光人壽在公司治理與公共政策間的平衡,以及董事會堅守忠誠與注意義務的原則。
新壽案解約不僅止於契約爭議,實質是對「公私協力下合意解約」法律本質的考驗,對釐清行政權與契約界限與權利調和更為刻不容緩。
壽險投資不動產具長期承諾與負債匹配效果,若政策不可預測,極易引發風險。
地上權的核心精神應是「風險共擔、效益共享」,在台灣卻常演變成「風險民間承擔、效益政府監管」的怪象,輝達用地案凸顯了這項制度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