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10多年前,令台灣社會記憶猶新的「雙卡風暴」,在耗費巨大成本與救濟後,至今仍有為數不少的「卡奴」承受著當年錯誤消費決策下的苦果。而其後的2008年連動債風暴,同樣造成大批投資者與金融機構爭訟未已。至於最新的重大項目,則是可能導致上千億巨大財務損失的人民幣 TRF商品(目標可贖遠期契約),以致於包括投資人與金融機構,在可預見的未來,都將陷在冗長的訴訟仲裁程序之中,持續耗費著龐大社會損失。而在這些金融消費爭議中,儘管標的有所不同,但在金管會、央行或監察院的多方報告中,都可以看出,因為金融商品的複雜性,再加上銷售單位未能清楚劃清風險權責,都是導致金融消費爭端一再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檢視目前台灣金融經營環境,由於存放款利差之縮小,讓金融業務手續費成為支撐金融營業收入的主要來源。但不論是財富管理或信用卡業務,因為契約深奧複雜,讓金融消費者往往不具備足夠的知識技能來清楚了解各項契約條件,這也成了日後消費爭議的隱憂未爆彈。畢竟,當消費者在進行舉債或投資的金融服務時,一旦無法接受「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高報酬高風險」等基礎但重要的金融基本常識,則當投資績效不如預期,或刷卡循環信用的複利加乘下,都將使消費者落入不可承擔的財務困境之中。
而這樣的知識盲點正凸顯出台灣需要進一步開展全民金融知識教育的必要性,所謂「全民金融知識教育 National Financial Education」,依據OECD定義,指的是一種全民教育過程,利用著訊息提供、專業輔導與客觀建議,來培養出全民的金融判斷技術與金融信心;更藉由這樣的普及教育,讓金融消費者或投資者得以掌握各項金融服務內容,並清楚認知這些金融服務所帶來的財務風險與機會,以便做出最佳的知情選擇;此外,該教育也涵蓋讓全民了解如何尋求財務諮詢幫助,因而得以採行有效措施來改善他們的財務狀況。
如此的全民金融知識教育,正是普惠金融推動的基礎。尤其是對我國而言,多年來資本市場因為投資不振所累積的超額儲蓄,讓財富管理的必要性日益增加。但橫跨著保險、基金、股票的多元市場商品,藉由複雜的公式連結,卻讓存在於其間的風險更難清楚表達,所以一旦在過程中,不論是銷售方或購買方的認知差異,都可能在風險發生時徒增消費爭端。而台灣蓬勃的民主政治在這些爭端中的介入,更造成社會有了會吵的人有糖吃的印象,導致獲利與風險的對價失衡,侵蝕著合理市場的存在,這對金融產業的永續發展絕非正常。若能藉由全面性的建構全民金融知識教育,則不僅對於消費者本身的權利更得合理保障,對於民眾在閱聽金融消費爭議新聞時,能更清楚地掌握事件真相,避免受害蔓延,也避免金融獲利蒙受汙名化。
同時,對於年輕人、單親家庭、弱勢族群等金融知識教育亦顯重要,讓他們能有機會利用金融服務來完成夢想、加值能力,而非在金融知識不足的情況下,被惱人的卡債、學貸,甚是地下錢莊限制或葬送了寶貴的青春與未來,這或許更是全民金融知識教育的真正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