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編的話

當以國家利益之名時

114.12台灣銀行家第192期撰文:鄭翰

2025年10月22日,幾經周旋迂迴、隔空喊話、北市議員輪番助攻,新光人壽終於召集了臨時董事會,向台北市政府遞出了和解書:「本於維護國家最大公益之考量考量⋯⋯在北市府同意返還本公司已支付之相關成本的前提下,與北市府合意解除地上權契約,俾利輝達公司進駐。」

這一天,喧騰相當時日的輝達來台設廠案,暫告落幕。原本新壽標來作為興建辦公園區的北市科T17、T18用地,如今有了全球AI霸主的輝達作為新主人;而台北市政府也挺過政治壓力,順利招商;新壽則預計可以拿回已付出的成本後,擺脫個把月來遭圍攻的惡夢。

表面上看似三贏,但對國內外有意透過「公私協力」的長期資金來說,卻不是太好的消息。

因為,有一樣很珍貴的東西在這個過程中,被以「國家利益」為名忽略了,那就是「信任」;現代資本市場體系從形成、茁壯到穩固,交易雙方的信任是最重要的基石,不管是民間自己的生意,或是民間與政府的生意,若無信任,則生意難成;而立基於信任的契約以及國家法令,更該被雙方嚴格遵守。

當然,不會有人否認國家利益很重要、台灣作為輝達海外總部很重要,但是在解約過程中,由於台北市政府的態度保守,不願回到契約本身尋求解方,而一味喊話要新壽以大局為重、趕緊出價,非要讓原本打算尋不合意協商的新壽在壓力下接受合意的條件。因此,10月22日那出爐的5點聲明,文字平和,卻是滿腹委曲。

委曲在哪裡?在北市府與新壽地上簽約時,明明是雙方平等合作的甲乙雙方關係,但一遇到政策需求又轉身為具公權力的政府。原本的信任機制至此已遭傷害;而政策的不確定性,肯定會成為未來民間投資時慎重思考的重要因素。

試想,當有一天北市府召開招商說明會,若有國外的長期資金投資主提問:「現在跟你們簽約,會不會有一天也會跟新一樣『被合意』解約?」負責招商的政府官員該如何回答?

此次輝達進駐台灣,對人民來講,是喜事一椿;但喜事,還是要兼顧信任與程序,回到合約與中華民國法律尋求合理解決方案,而非只透過媒體以公共利益為名喊話,卻是為長遠發展埋下隱憂。正如米爾頓.佛里德曼(Milton Friedman)在《自由選擇》(Free to Choose)一書中強調:「好的意圖本身毫無保證,很多時候反而是造成反效果的根源。」

期待各界能從此次事件中更加理解公私協力中雙方平等的精神,並在法令修訂上或是契約簽定時有更周全的保障機制,讓本案成為公私界線不明的最後一個案件。

各期雜誌

114.12台灣銀行家第192期

請選擇雜誌期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