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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
壽險資金投資公建 2026年可望天時地利
金管會在2025年10月28日宣布引導保險業資金投入國內公共建設與實體產業的新措施,首先是放寬投資範圍,保險資金可直接或透過國內私募股權基金、創投,或投資政府核定的基礎建設,並將「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的投資案計入保險資金可投資公建的範圍,增加公私合作推動重大建設;其次,拉高保險業專案運用投資上限,從資金10%拉高到15%,資金動能增加約新台幣1.6兆元;第三就是放寬投資備查門檻,簡化行政流程,希望加速投資時程。
政府就引導保險資金投資國內公共建設及社會福利事業的議題,已討論20多年,關注不減,就是因為看見壽險資金快速增加,成為不可忽視的金融力量。金管會統計,2000年底壽險總資產首度突破2兆元,2025年8月底已飆升至36.39兆元,若加 上國外債券的未實現跌價部位,實際上壽險業資產應有逾40兆元,等於近25年的時間,增加近38兆元,主因是低利率環境讓民眾資金大量湧向壽險保單。
國內資本市場屬於淺碟,債市最多僅能容納壽險三分之一的資金,壽險業者為了實現承諾保戶的保單利率,不得不大量投資海外市場,至今連同外幣保單部位,壽險資金約有67.9%、逾22兆元是外幣或國外資產,也因此讓政府頻頻對壽險業喊話,希望「錢留台灣」、「用來自保戶的錢投資台灣」等,除了投資台股與台債,最直接的就是投資國內公共建設與社會福利事業。
依據《保險法》145條之5授權訂定的「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辦法」,自2001年頒布後,保險資金投資公共建設與社福事業不斷的開放、鬆綁,2005年放寬保險資金可投資公共建設的私募股票,將投資上限從2%提高到5%;2010年將單一公建投資上限從10%調整至25%;2016年修法,允許保險業投資公建及社福事業時可以派三分之一董事協助控管投資風險;2019年透過調降不動產收益門檻,鼓勵保險資金以投資不動產或地上權方式,參與高齡照護產業及政府公共建設;2021年再度修正《保險法》,允許保險業投資公建及社福事業,可派三分之二董監及委派經理人;2025年投資上限再拉高到15%,投資範圍放寬至基礎建設等。
據金管會統計,截至2025年第二季底,依《保險法》146條之5保險資金用專案運用方式投資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已達1,507億元,相較2020年底843億元投資金額,5年內已成長近89%;另外,運用同法146條之1投資公共建設與社會福利有關的有價證券,截至2025年第二季有1,617億元,透過146條之2投資不動產或地上權來參與公共建設或社福事業的金額有3,108億元,廣義的壽險資金投資公共建設與社福事業總金額逾6,300億元。
行政院在2024年7月通過兩大重點計畫,一是金管會正如火如荼推動的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另一項是兆元投資國家發展方案,政府透過促參機制,架構公私協力平台,優化投入公共建設與策略性產業投融資條件,2025年10月金管會再度放寬保險業投資規定,提供行政誘因鼓勵資金投入基礎公共設施與國家重點發展產業。
同時,金管會表示,從事健檢中心、健康管理顧問、藥局通路、健康醫療大數據分析、健康醫療數位平台開發、健康醫療軟體研發、健康醫療物聯網應用、長照輔具商品及長照輔助服務業務,並與保險業的理賠、核保作業、保戶服務或保險商品給付項目結合,且符合相關規定者,屬於《保險法》146條之4的保險相關事業投資,也符合「台灣精準健康」戰略,將有助於壽險業未來保單結合實物給付或服務。
更重要的是,2026年台灣保險業將正式接軌保險負債會計準則IFRS17及新清償能力指標(ICS),業務、投資及經營模式面對全面的轉型,保單要追求合約邊際利潤(CSM),也要講求利率、幣別、期間的匹配,在此新規範下,壽險業未來若要銷售新台幣保單,就勢必要投資台灣、錢留台灣,以免出現幣別不匹配問題。
壽險業過去呼籲政府能發行公共建設公債,提供穩定的債息及足夠長的投資期間,例如高速公路債券,可用興建完成後的過路費作為債息來源,吸引壽險資金投資翻新高速公路或延長公路的來源,另外如興建機場、捷運、各式有自償性的公共建設或基礎建設都可發債籌措建設基金。不過,受限於政府的舉債限額及銀行低利率借等因素,尚未出現台灣公建公債。
過去也有建議以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s)來募集壽險資金,推動大面積的都更或重建,若由REITs持續管理,則20到30年後又可再次更新建物,維持市容及建物安全皆可獲得一定程度的保障,就待《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修法三讀通過投信可募資不動產投資信託,相關金融商品才能更靈活、符合未來吸引壽險資金投資的需求。
隨著長壽趨勢確定,台灣壽險商品及服務勢必要結合如健康管理、照護、高齡住宅、安養機構等,也是壽險資金投資基礎建設或社福事業的一環,但仍視相關健康政策是否進一步鬆綁,讓壽險資金能投資於高齡照護、長照服務等社會福利事業,完備台灣高齡友善的相關基礎建設。
雖然政府推動保險業資金投入國內公共建設與實體產業近25年,但即使以廣義的定義,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與社福事業,仍占不到保險可運用資金的2%。不過,隨著人口結構改變、保險業更積極轉型,在政府政策大力支持下,壽險業也出現不少新的大股東,在2026年或許就可以看見壽險資金大幅投入公建、基建、國家重點產業與社福事業,若再有符合需求的金融商品協助引導,未來也許會「忽如一夜春風來,千樹萬樹梨花開」,壽險資金百花齊放、擴大投資國內公建及相關投資標的。(作者為資深金融從業人員,專長為壽險及財金政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