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在2025年10月28日宣布引導保險業資金投入國內公共建設與實體產業的新措施,首先是放寬投資範圍,保險資金可直接或透過國內私募股權基金、創投,或投資政府核定的基礎建設,並將「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的投資案計入保險資金可投資公建的範圍,增加公私合作推動重大建設;其次,拉高保險業專案運用投資上限,從資金10%拉高到15%,資金動能增加約新台幣1.6兆元;第三就是放寬投資備查門檻,簡化行政流程,希望加速投資時程。政府就引導保險資金投資國內公共建設及社會福利事業的議題,已討論20多年,關注不減,就是因為看見壽險資金
北士科案考驗新光人壽在公司治理與公共政策間的平衡,以及董事會堅守忠誠與注意義務的原則。
新壽案解約不僅止於契約爭議,實質是對「公私協力下合意解約」法律本質的考驗,對釐清行政權與契約界限與權利調和更為刻不容緩。
壽險投資不動產具長期承諾與負債匹配效果,若政策不可預測,極易引發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