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職: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教授經歷: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董事
Tips:政府應加速推動充足性認定,向歐盟委員會申請納入充足資料保護的國家,避免影響台灣金融業、電子商務、資訊科技及交通航運等產業的發展。一、歐盟制定新規章 強化個人資料保護歐洲議會及歐盟理事會於2016年4月27日通過歐盟規則第2016/679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取代於1995 年10 月24 日所制定之歐盟指令第95/46/EC號「個人資料保護指令」(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Directive),並自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