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跟台灣一樣都是新興民主國家,但兩國相似之處也僅限於此,真要建立穩固關係,還是得從頭開始打地基。兩國關係要提升到戰略層次,還得補上許多努力。去年12月底,台灣政府買了大約2萬瓶立陶宛的蘭姆酒。這些酒原本是要送到中國,但在北京對維爾紐斯當局實施非正式的經濟制裁之後,就被擋在關外。自從去年立陶宛決定改善對台關係之後,其與中國的關係就一直處於冰點。買下這批蘭姆酒,是蔡英文政府的一步公關好棋,它的經濟影響力很小,卻讓台灣登上了每個重要國際媒體的版面,讓中國顯得小氣而且手法粗糙,而台灣則是相當精明。在政府買酒之後,台灣民
金融業的重大使命之一,就是設法讓未來子孫能夠安心住在這顆星球上。也許有人會說,這是因為政府沒有負起責任,金融業才得負起重擔,但其實金融單位監督產業的能力,很可能比政府更好。說到環保,1997年的《京都議定書》通常都被當成是失敗的例子。但它的初衷相當好,在它訂定的10年之前,世界各國曾經為了防止臭氧層嚴重破洞,制定了《蒙特婁公約》,以嚴格的法條限制空調與冰箱使用氟氯碳化物,事實證明《蒙特婁公約》相當有效,所以《京都議定書》就試圖模仿。但事後顯示,《京都議定書》過於嚴苛,因而失去效力。其訂立的減碳標準太高,直接把高排碳
早從2008年金融危機之前,全球總體經濟有「儲蓄過剩」的現象;但在未來幾年,人類需要投資同等規模的大量金額,以發展減碳科技。
Fed預期升息,通膨壓力持續攀升,加上氣候變遷對全球經濟帶來衝擊,當這些狀況尚未獲得緩解時,2022年全球經濟和市場將會如何演變?
2021年的金融監理收穫豐富,銀行服務模式(BaaS)已經讓銀行可以把一些符合相關法規的服務外包給第三方業者,由於各地的需求快速變化,這種新模式讓許多新興的企業可以專門管理相關業務,也因而降低了成本,讓那些非金融機構也可以在自己的平台上提供支付服務。不過今年也出現了一些沒那麼正面的事情:勒索病毒服務(RaaS)讓許多即使不熟駭客技術的人,也能在黑市上購買服務軟體,對自己想要攻擊的目標勒索指定的金額。勒索病毒服務跟銀行服務一樣,都讓新知識快速跨國傳播,也都讓人們更容易用錢買到自己想要的服務。但勒索病毒服務目前已經危害
聯合國在2019年9月22日發布〈責任銀行原則〉(PRB),希望銀行在新時代的綠色治理中能夠重視課責。這份原則分為六個項目:「一致性」(Alignment)、「衝擊及目標設定」(Impact & Target Setting)、「委託人及客戶」(Clients & Customers)、「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治理與文化」(Governance & Culture)、「透明揭露及當責」(Transparency & Accountability)。該原則由各銀行自行選擇是否加入,目前所有簽署業
金融機構掌握較大資產規模及扮演分配社會資源角色,可成為引導社會重視永續發展關鍵力量。當今機構投資人不再以單純利潤為導向,逾80%主流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皆須納入ESG資訊考量,「永續投資」已成全球顯學。因應氣候變遷、環境保護及永續發展,永續金融已成為各國金融發展政策的核心。由於金融機構掌握較大資產規模,並扮演分配社會資源的角色,可成為引導整體社會重視永續發展的關鍵力量。因此,運用金融市場推動永續發展,已是國際普遍作法,範疇從著重環境面擴展至涵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此外,當今機構投資人不再以單純利潤為
在美中貿易戰情勢升高,以及新型冠狀病毒對供應鏈造成瓶頸當下,美國政府開始審慎思考並改變各項做法,尤其在高科技產業對中國的進出口中,採取某種程度的限制以保護美國利益。自美中貿易戰開打、兩國關係日趨緊張以來,對全球供應鏈中的高科技產業造成極大挑戰。新型冠狀病毒迅速傳播到世界各國,對全球供應鏈所造成的瓶頸,更增加了對未來高科技產業發展趨勢的熱烈討論。本文就美國高科技的進出口貿易,先做敘述性的分析,討論美國高科技因國際化的結果與依賴從中國進口所造成的脆弱性指數(Vulnerability Index)。下篇解析台美高科技產
大國操作權力貿易,利用貿易達成政治或外交上的目標,並提升本身在國際間的權力強度。因此,其他各國的貿易政策制定者必須積極找出擺脫受圈限的策略,為其在紛雜的世界中開闢出立足之地。過去各界雖以自由貿易或保護主義的觀點來分析近幾年美國與中國間的經貿糾葛,但都無法精確地解釋當前的美中貿易角力,和中國倡議的一帶一路或「中國製造2025」背後之精髓。事實上,全球貿易還存在第三種關係,那便是權力貿易(Power Trade)。大國操作權力貿易乃是利用貿易達成政治或外交上的目標,提升本身在國際間的權力強度,並削弱對手國的政治影響力,
數位平台巨人利用媒體內容創造巨額廣告收入,但媒體卻無法分潤此利益,現在各國已紛紛發現此弊端,相關行政部門亦著手修正此現狀,期盼營造更合理的分配模式。本身沒有產製任何資訊和內容,卻掌握最多的資訊和內容,並據以獲利(雖同時嘉惠消費者),谷歌(Google)、臉書(Facebook)和亞馬遜(Amazon)等數位平台巨人的商業模式之神奇,確實是古往今來首見,堪稱史上最風光的「搭便車」行為(Free Riding)。然而,隨著規模日益龐大和技術不斷創新,這些跨國科技巨擘對人們日常生活的穿透(大數據與隱私權問題),以及對各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