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與監理 2025年2月

私募債權崛起

撰文:賴威仁

募市場不再只有股權獨大,債權融資正逐漸崛起。過去,私募股權投資一直是市場主流,但隨著全球另類投資市場擴大,在國際上約10兆美元的另類投資市場中,私募債權規模也日益壯大,占了約2兆美元的規模。特別是近年來,國際投資者益加重視投資風險,開始要求新創企業增加債務融資的比重,以降低投資風險,同時也能督促企業更謹慎經營。

年收約1,000萬至1億美元的美國中型企業成為私募債權的主要客戶群。2008年金融危機後,銀行為了符合更嚴格的監管要求,縮減了對中型企業的貸款,這使得這些企業轉向私募債權市場尋求資金。而這些中型企業正是許多國際投資者積極爭取的對象。為了參與這塊市場,各種BDC和私募債權基金應運而生,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多的選擇。

目前,國內私募債權業務尚未發達,大多以投資歐美為主。金融業若要參與私募債權業務,主要透過投信及券商,運用信託及公司(有限合夥)架構參與,若以信託方式參與,則是透過私募基金中「未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性質」(簡稱「未具證」,即投資黃金、衍生性金融商品、期貨、不動產等其他資產的比例超過40%)的境外基金來參與,或是直接投資境外未具證基金;若要運用公司架構參與,目前此類有限合夥公司無法直接對外放貸,僅能用於投資其他公司所發行之私募債權商品。

近期,金管會已宣布放寬投信投顧業可提供行政協助對象,從原本在OBU、OSU才可銷售的未具證商品,放寬至可在DBU、DSU銷售,本國高資產客戶也可透過未具證類型私募基金參與私募債權基金或相關商品,便利性更高、資訊更完整。銀行業若要參與私募債權,則必須了解資產負債表可投資在未具證類型商品的限額狀況,未來若能將符合債權定義的投資改列授信商品,或是放寬可投資限額,私募債權投資金額將可持續成長。(本文作者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