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機關希望法規能維持金融市場秩序,但既有的法規是否都能與時俱進,這並不容易」,此次擔任金融行動創新監理調適平台銀行組召集人的文化大學法學院院長王志誠說,主管機關會主動修改法規,過往有幾種模式,但修改法規的頻率與時效能不能跟得上時代的變化,對監理機關是一大挑戰。金融業者、消費者、監理機關都有修改 法規的需求第一種修改法規的需求主要是來自於金融業的服務供給端所提出,大多數金融業者透過公會或者金融總會,將建言內容出一本白皮書,由銀行、證券、壽險、產險等十大金融同業公會、信用合作社聯合社、北市租賃公會,以及證券交易所、
金融業在高齡化社會的角色,正從協辦活動、捐款等淺層參與,轉化為解決問題的參與者。金融機構與非營利組織深化合作,回應長者對經濟安全與信任機制的需求。
高齡族群如秋日絢爛的楓紅,看好這片蘊藏兆元的商機,台灣金融業推出各式金融商品、從入門門檻更低的小額債券,到靈活的多元信託與尊榮的家族辦公室,傾力建構一個全方位、個人化的高齡財管生態圈。
對金融業而言,長壽經濟是一場重新定義「顧客生命週期價值」與「風險評價機制」的變革契機,從產品、制度設計到風控框架全面升級,成為開啟下一波資本動能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