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上市櫃、興櫃公司約有超過7,000名以上的獨立董事,由於獨董人數的增加,導致對質的要求也相對提高,獨董的職責更顯重要。《證券交易法》的設計賦予獨立董事參與決策、監督控制以及專業諮詢的角色,在主管機關的設計架構下,一方面,獨董須由大股東提名、當選後就任,由無利益衝突的獨董所組成的審計委員會,是從董事會的高度來審視公司治理和內控內稽執行的成效,另一方面,獨董也是幫少數股東、小股東、主管機關和全體利害關係人協助監督,肩負金融業把關者的角色。有關係難免有包袱 不忍過度監督?然而,成為金融界董事會的成員深具挑戰,不僅所需
內部稽核需要跳脫傳統的法遵角色,全面掌握潛在的失誤風險,如同近期最受關注的人工智慧資安防禦,不應僅由IT部門單獨承擔。新版IPPF在確保全球稽核準則一致,讓各國的內稽品質皆禁得起外部的品保審查。
全球虛擬資產蓬勃發展伴隨風險,促使各國強化監管。我國金管會採取循序漸進策略,從防洗錢、業者自律到推動專法,逐步將虛擬貨幣市場納入法治軌道。
美國金融資安監理權限劃分不清,SEC裁判管金融還要跨界管資安。資安職責與法律風險界線模糊,資安從業人員個人法律風險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