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金融監理機關積極推動政策,期能引導保險資金投入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同時也回應業者反映,調整保險業及資產管理業法規,以冀資金能流向資本密集的內需產業,提高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的服務品質,並帶動相關產業發展。然而,站在保險業的立場,投資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時,所考量的決策關鍵,或可作為主管機關未來推動政策時可思考的方向。保險業滿手資金無處去首先,台灣保險業者,尤其是壽險業,在過去一個世代中,快速累積龐大資金。根據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統計整理,台灣壽險業的可運用資金從2012年底的新台幣(以下同)13.03兆元,
台灣金融業規模偏小、同質性是老問題。財經學者呼籲,應統一合意與非合意併購之規範,減少政策落差,特別是以現金或股票收購原則應一致。
公股銀行雖具龐大資產與低廉資金優勢,但在民營銀行積極攻城略地之下,市占率持續流失,亟需秣馬厲兵以對。
美國金融併購主旋律不再只是大者更大,近年銀行交易量最大的反而是整併金融科技公司;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地方中小型銀行為求生存進行合併,甚至信合社能挾稅負和監理優勢併購小型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