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帶動數位金融快速發展,連帶影響監理機制的改變。如何融合破壞式創新的開放思維,接納新興科技在金融創新的運用,調和消費者、業者在數位金融的權利義務,是國家數位金融發展能否與世界接軌的關鍵。數位金融監理面臨著複雜的挑戰,但同時也提供了許多機會,以促進金融市場的創新、效率和可持續發展。監管機構需要靈活應對,不斷升級其監管框架,以確保金融體系的穩定和保護投資者和消費者的權益。金融科技之結合,帶動數位金融快速發展,連帶影響監理機制的改變。從消費者端來看,Web1.0是被動接收與閱讀資訊;Web2.0增加消費者發表自己的
台灣金融業規模偏小、同質性是老問題。財經學者呼籲,應統一合意與非合意併購之規範,減少政策落差,特別是以現金或股票收購原則應一致。
公股銀行雖具龐大資產與低廉資金優勢,但在民營銀行積極攻城略地之下,市占率持續流失,亟需秣馬厲兵以對。
美國金融併購主旋律不再只是大者更大,近年銀行交易量最大的反而是整併金融科技公司;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地方中小型銀行為求生存進行合併,甚至信合社能挾稅負和監理優勢併購小型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