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詐騙犯罪已進入高度組織化、科技化、跨境化的新階段,世界各國的執法機關與金融機構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銀行被詐騙集團用作轉移贓款、隱藏資金的避風港,必須揚棄傳統的保守作為,善用《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八條的賦權。根據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UNODC)2024年發布調查報告,跨國詐騙犯罪已與人口販運、毒品交易、恐怖主義資金流動、網路攻擊相互交織,形成「跨國犯罪綜合體」(Transnational Organized Crime, TOC),詐騙犯罪的模式已不再是傳統的零星案件,而是透過「犯罪即服務」(Cri
內部稽核需要跳脫傳統的法遵角色,全面掌握潛在的失誤風險,如同近期最受關注的人工智慧資安防禦,不應僅由IT部門單獨承擔。新版IPPF在確保全球稽核準則一致,讓各國的內稽品質皆禁得起外部的品保審查。
全球虛擬資產蓬勃發展伴隨風險,促使各國強化監管。我國金管會採取循序漸進策略,從防洗錢、業者自律到推動專法,逐步將虛擬貨幣市場納入法治軌道。
美國金融資安監理權限劃分不清,SEC裁判管金融還要跨界管資安。資安職責與法律風險界線模糊,資安從業人員個人法律風險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