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與監理
2025年1月
川普2.0 慎防洗錢資金移台
新加坡強化防範洗錢
為爭奪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寶座,香港、新加坡角力多年,早年,較晚脫離英國統治的香港略居上風,但在美國、中國貿易戰開打後,可觀的資金從香港撤出,避免遭貿易戰波及,大多數資金皆轉進新加坡,大幅提升新加坡在國際金融市場的地位。
洗錢案頻仍促使星國修改法規
然而,並非所有從香港轉進新加坡的外資都是乾淨的,也包含諸多來路不正的「黑錢」。「黑錢」大舉湧入,讓新加坡既登頂亞洲資產管理中心,也成為亞洲金融犯罪中心。自2023年起,新加坡持續強化洗錢管制力度,並制定《反洗錢與其他事務法案》(AntiMoney Laundering and Other Matters Bill),以期遏止日益猖獗的洗錢案例,維護新加坡的金融秩序。
就在2023年8月,新加坡破獲該國有史以來最大的洗錢案,逮捕10名中國人,沒收數十輛汽車、上百處房地產,與數量龐大的名牌包包、手錶、紅酒、現金。這些中國罪犯入境新加坡時,分別持柬埔寨等多國的護照。他們被捕的事由為:從事網路賭博、電信詐騙,並涉及洗錢,總金額高達22億2千多萬美元。
而在新加坡警方採取行動前,2名同樣來自中國的嫌疑犯,已潛逃至他國。2024年7月,10名涉案者皆已刑滿,並遭新加坡政府驅逐出境。1個月後,新加坡法院起訴此案3名涉案人,罪名為協助洗錢,其中包括2名中國籍的前銀行行員。此件洗錢案牽連範圍甚廣,波及多家銀行、房地產商、貴金屬交易商與頂級高爾夫俱樂部。
近年來,新加坡大大小小洗錢案層出不窮,此案因金額龐大,因此備受媒體、民眾關注。此案被揭露後,效應現仍持續發酵。此後,新加坡銀行業更加嚴格審查新客戶資格,特別是原籍中國者,現在外資新創公司申請開立銀行帳戶,至少得等上2至3個月,最久可能得等上1年。
外籍人士在星創業門檻提高
當下,沒有新加坡籍的外籍人士,若要在新加坡成立企業,必須尋求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協助註冊。而且,新創公司得向新加坡政府「會計與企業管制局」註冊「商業實體」(Business Entity),才能憑「機構識別號碼」(UEN)等資料,向銀行申辦帳戶。
近期,新加坡政府陸續研擬、制定多項防洗錢法規。2023年11月,新加坡政府研擬《公司服務供應商法案》,加強監管代名董事和股東,規範其未來得向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揭露代名身分,並開放民眾查詢,以提高企業透明度。
2024年7月,新加坡政府再度強化反洗錢力道,重要興革事項包括:「檢察官只需證明被告知曉或有合理動機處理犯罪所得,即可構成洗錢犯罪」、「將非法採礦、非法砍伐和廢物走私,視為新加坡洗錢犯罪的前置犯罪」、「新加坡稅務機構將可與可疑交易報告辦公室(STRO)共享稅務、貿易數據」及「洗錢犯罪逃亡者若要申請歸還被扣押財產,必須親自向新加坡政府申請」。
為進一步防杜洗錢,2024年8月,新加坡國會通過《反洗錢與其他事務法案》,並同時修訂《貪汙、販毒與其他嚴重罪行(利益充公)法》,與所得稅、消費稅、進出口管制相關法令,再次提升打擊洗錢犯罪量能。
中國犯罪集團主導星國洗錢案
《反洗錢與其他事務法案》內容有3大重點,首先是授權新加坡執法機構,不必等到完整掌握洗錢案贓款的流向,即可制裁洗錢者與協助洗錢者,其次為警方、檢方在洗錢案結案前,可向法院申請,販售有貶值疑慮或維護費高昂的資產,如汽車、遊艇與經濟動物等。
由於洗錢案多與中國犯罪集團有關,新加坡政府積極打擊洗錢犯罪,嚴格管控金融秩序,受影響最大的,當是將資金移往新加坡的中國企業、富豪。如果其資金來源不正,這些中國企業、富豪移轉資金的最佳城市,自是已被中國實質統治的香港,而非其他同樣嚴格防制洗錢的國家,包括台灣。
但近年來,中國透過施行《國安法》、《基本法》第23條,強化對香港的控制,若干曾在香港設立據點的外商相繼撤離,昔日國際金融重鎮的風華已逐漸褪色。如今,香港已成中國、俄羅斯的洗錢基地,加速劣幣驅逐良幣的趨勢。現已有美國智庫學者呼籲,美國企業應盡速結束在香港的業務,以免遭池魚之殃。
昔日中國資金從香港出逃,南進新加坡,起因為川普入主美國白宮,一改前幾任美國總統寬待中國的作風,開啟迄今尚未停歇的美中貿易戰。讓中國企業、富豪尷尬的是,到了2024年,上次總統大選慘遭滑鐵盧的川普,再度贏得總統大選,即將回任美國總統,勢必將延展美中貿易戰戰線,且美方戰火恐將更為猛烈。
川普2.0時代 應防範中國金融犯罪集團來台
縱使新加坡、香港都不再是金融天堂,大多數中國資金也不會回到中國。因為,受美中貿易戰衝擊,中國經濟現已大不如前,川普「回鍋」後必將雪上加霜,實非投資或投機理想之地,加上之前幾位中國富豪無端銷聲匿跡,更讓欲從新加坡出走的中國企業、富豪投鼠忌器。
台灣應提防的是,若干中國資金偽裝成外資來台,繼續從事洗錢犯罪,危害台灣金融秩序。而且,此事可能已非未來式,而是現在進行式,更令人憂心的是,還會有不肖台灣人被利益誘惑,包括現擁有台灣國籍的前中國人,成為中國金融犯罪集團的人頭、幫兇,讓洗錢防制更加困難。
台灣應努力的是,當想方設法突破外交限制,與其他國家建立洗錢犯罪聯防機制,彼此交換相關資訊、情報,以利主管機構、金融機構加強防範。政府亦應借鏡新加坡等國的制度、法規修正,防止國際洗錢犯罪團體滲透。(本文作者為自由撰稿者,長期耕耘於經濟與金融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