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等虛擬資產,包括原生幣(Native Coin)、應用幣(Token)等類型,既無現實世界資產的支持,也有高度風險的特性,特別是價格波動劇烈的因素,使虛擬資產尚無法建構出可行的貨幣體系,穩定幣(Stablecoin)問世,雖有成為支付工具的潛力,惟迄今仍不能確保價值的穩定,而不足以擁有等同貨幣的地位。與此同時,近來逐步興起的現實世界資產(Real World Assets, RWA)代幣化(Tokenization),因有現實世界資產支持,加上應用範圍廣泛,我國中央銀行指出國際間已有諸多實際案例,包括實體資產
內部稽核需要跳脫傳統的法遵角色,全面掌握潛在的失誤風險,如同近期最受關注的人工智慧資安防禦,不應僅由IT部門單獨承擔。新版IPPF在確保全球稽核準則一致,讓各國的內稽品質皆禁得起外部的品保審查。
全球虛擬資產蓬勃發展伴隨風險,促使各國強化監管。我國金管會採取循序漸進策略,從防洗錢、業者自律到推動專法,逐步將虛擬貨幣市場納入法治軌道。
美國金融資安監理權限劃分不清,SEC裁判管金融還要跨界管資安。資安職責與法律風險界線模糊,資安從業人員個人法律風險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