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首次2家金控公司(台新金與新光金)的合意併購案,引發金融業和社會大眾的廣泛討論與關注,也是檢視資本市場公司治理好壞的教科書級案例。10月9日,台新金控與新光金控分別召開股東臨時會,新光金控股東會的普通股出席率高達85.63%,特別股出席率達73.06%,普通股以72.29%贊成、特別股以79.21%贊成通過本次合併案,台新金控股東會也通過「新新併案」。從這些過程有看到一個問題是:在金融業併購案發生時,身為董事或者獨董到底要扮演如何的角色?萬一,受害股東向法院訴訟請求董事和獨立董事沒有善盡把關責任造成股東權益損害
內部稽核需要跳脫傳統的法遵角色,全面掌握潛在的失誤風險,如同近期最受關注的人工智慧資安防禦,不應僅由IT部門單獨承擔。新版IPPF在確保全球稽核準則一致,讓各國的內稽品質皆禁得起外部的品保審查。
全球虛擬資產蓬勃發展伴隨風險,促使各國強化監管。我國金管會採取循序漸進策略,從防洗錢、業者自律到推動專法,逐步將虛擬貨幣市場納入法治軌道。
美國金融資安監理權限劃分不清,SEC裁判管金融還要跨界管資安。資安職責與法律風險界線模糊,資安從業人員個人法律風險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