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在經濟實力逐漸強大之後,金融業不僅僅是壯大自己,更肩負著推動台灣產業進步的重要任務,台灣已經成為全世界第二十一大經濟體。另外,財政部曾主導境外資金匯回專法引導資金實際匯回新台幣3,351億元,創造國內投資1,757億元,台灣應該如何應對這些資金,使經濟持續穩健成長,進而帶動民間部門參與公共建設量能,引導民間資金發展金融服務業及財富管理業務。在此穩健的發展基礎上,賴清德總統認為,金融業可以提升國內的投資標的,來消化金融業的資金,對於金融業務也應該要更進一步的鬆綁,來面對數位轉型、淨零轉型等各項未來挑戰。提出誘因讓
台灣金融業規模偏小、同質性是老問題。財經學者呼籲,應統一合意與非合意併購之規範,減少政策落差,特別是以現金或股票收購原則應一致。
公股銀行雖具龐大資產與低廉資金優勢,但在民營銀行積極攻城略地之下,市占率持續流失,亟需秣馬厲兵以對。
美國金融併購主旋律不再只是大者更大,近年銀行交易量最大的反而是整併金融科技公司;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地方中小型銀行為求生存進行合併,甚至信合社能挾稅負和監理優勢併購小型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