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故事 > 歷代精選 2024年6月

進口替代增效率、找人才 打造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

應用之一:資產管理
撰文:賴威仁

灣在經濟實力逐漸強大之後,金融業不僅僅是壯大自己,更肩負著推動台灣產業進步的重要任務,台灣已經成為全世界第二十一大經濟體。另外,財政部曾主導境外資金匯回專法引導資金實際匯回新台幣3,351億元,創造國內投資1,757億元,台灣應該如何應對這些資金,使經濟持續穩健成長,進而帶動民間部門參與公共建設量能,引導民間資金發展金融服務業及財富管理業務。在此穩健的發展基礎上,賴清德總統認為,金融業可以提升國內的投資標的,來消化金融業的資金,對於金融業務也應該要更進一步的鬆綁,來面對數位轉型、淨零轉型等各項未來挑戰。

提出誘因讓金融資金導引投資台灣公建

事實上,立法院也相當關心台灣充沛資金動能,多位立委關心如何能引導金融業資金投資國內公共建設,敦促政府是否能提出更多誘因。目前,金管會已對公共建設(公建)投資調降風險係數,鼓勵未來投資公建型私募股權基金及投資5+2產業等創投基金下,壽險公會及金管會看好保險業資金將投資公建3,900億元的目標。

從投資者的角度來看,因為壽險資金不能直接投資開發型公建、風電上游的海事工程技術,公建型私募基金對保險業資金投入上述專業領域確有幫助。因此,接下來的發展,端視未來私募投資策略是否符合壽險資金運用,以及報酬率是否誘人。目前來看,國際級大型私募基金大多在初期積極開發興建並創造案源,此時投資部位由風險承受度高的機構投資人持有,待營運期且收益穩定時則可提供給投資大眾持有。以國外公建案件的發行條件來看,目前資產年化收益率約5%至8%,且通常合約年限都長達20年,屬於穩健的金融商品,而透過在穩健收益期讓投資大眾持有,標的資產也可不落於特定財團或回到政府的手上,可增加資產效率與透明度,同時達成普惠金融的目的。

引入國外大型資產管理公司 與當地政府專案合作、發展經驗

以國際上Brookfield、Global Infrastructure Partners(GIP)等大型實體資產管理公司的運作方式來看,在國外的投資都有和當地政府合作、共同出資的案例,這些案例含括了機場、捷運、橋樑,甚至是水壩。但關鍵在於,目前台灣大型公建投資案不僅案量少、報酬率也較低,對於吸引海外資金的誘因不足,再加上風險因素較難控制,降低海外資金來台參與實體資產投資的誘因。因此,政府若要引入國外大型資產管理公司,拓展專案合作、發展經驗,或可考慮先在國內篩選良好報酬率的投資案,讓這些資產管理公司在目前的亞太區域基金中,與本國政府及有意願參與的投資者合組旗下子基金,進而提升投資專案的透明度與國際投資者的接受度。

此外,大型資產管理公司對於重要投資案,也常常採取「身先士卒、率先投入」的方式,爭取投資者的信任。以Brookfield為例,該公司所管理的8,500億美元中,約有1,500億美元是公司自己的錢,代表該公司與投資人的利益綁在一起,有助於取得投資人的信任,讓投資案能順利推動。再者,Brookfield還自行擁有一些營運管理公司,確保投資標的能以自己公司的卓越管理能力,來確保後續的營運管理品質。所以,大型資產投資案件,所需要的不僅是財務評估能力,更需要營建與物業管理的能力,才能讓案件從規劃、執行到管理,整體流程運作順暢。

進口替代更快速找到國際人才

最後,台灣的金融業者認為目前國際化人才仍有不足,用進口替代的方法是比較快速的方法,若能藉由引進國際專業機構,找到優質的國際人才,藉由合作案件來培養國內高階資產管理的能力,將更有機會在國際資產管理占一席之地。因此,從促成各方合作的角度來看,或可考慮與國際大型投資公司合作,從目前的亞太區域基金中,由本國政府及有意願參與的投資者合組旗下子基金,以提升這些國外投資公司來台參與意願,同時也可以從國外引進實體投資管理的專業技術、人才,進而帶動國內金融服務業升級發展。(本文作者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