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參與權與行政裁量權的訴求應該如何取得平衡?

112.12台灣銀行家第168期撰文:賴建宇
自1930年代大型公開發行公司在國際間興起後,由於大型公開發行公司的主要投資人,也就是股東,並不一定是公司的實際經營者,因此這些投資人的利益往往繫諸公司經營階層、公司經理人或控制股東,但公司經營階層也有個人利益的考量,不必然將股東利益放置在上位,而衍生代理問題。為緩解公司投資人與公司經營階層之間的代理成本,就成為公司治理的核心議題。然從過往發展經驗來看,股東對持有公司資訊為較弱勢的一方,使保護股東利益的具體內涵,逐漸由探討如何提供股東被動的保護,演進至是否允許股東積極行使其參與公司事務的權利,也就是所謂「股東行動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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