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與監理
2023年10月
保險業需面對四大挑戰
IFRS 17新制施行在即
自2026年起,台灣會計制度將開始適用IFRS 17,新制施行後,因得產出多個衡量值,子帳系統便應運而生。而子帳系統的操作、維護,與現行的核心系統、精算系統、總帳系統、資料平台的互動,將是保險業未來必須面對的重大課題。
自2026年1月1日起,台灣會計制度將開始適用IFRS 17(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17,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IFRS 17施行後,將影響台灣眾多產業,而保險業是受衝擊最劇烈的產業之一。為迎接即將到來的變革,台灣保險業者已加快腳步,導入IFRS 17相關系統。
保險業作業模式將有大改變
透過長期、近距離的觀察,及與保險業者密切交流,安永財務管理諮詢服務公司王沛執行副總經理指出,在IFRS 17施行後,保險業的作業模式將有重大改變。在2026年後,對被認定為保險合約者,IFRS 17規範了新的負債衡量方式與揭露要求,四大規範依次臚列如下:
1.將現金流量區分為保險組成部分,與投資組成部分。
2.負債項目包含最佳估計負債(Best Estimate Liability, BEL)、非財務風險之風險調整(Risk Adjustment for Non- financial Risk, RA),與合約服務邊際(Contractual Service Margin, CSM)。
3.除現行財務報表,保險業應揭露BEL、RA、CSM期初到期末的各項變動。
4.損益表中的保險收入、保險費用,不同於IFRS 4(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4號)的認列方式。
新制將產生子帳系統
在適用IFRS 17前,保險業精算部門僅需將準備金餘額的計算結果,提交給會計部門;會計部門再根據前期、後期的準備金餘額,編製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等財務報表。
但在適用IFRS 17後,不僅負債項目區分為BEL、RA、CSM,且三者期初至期末的會計處理,處理方式也較昔日精細。例如,在財務報告期間,預期現金流量與實際現金流量的差額,會計部門會根據其屬保費及相關現金流量,或屬投資部分,判斷是否應調整至CSM,其餘則反映至損益上。
在新制施行後,因得產出多個衡量值,子帳系統便應運而生。而子帳系統的操作、維護,與現行的核心系統、精算系統、總帳系統、資料平台的互動,將是保險業未來必須面對的重大課題。
子帳系統出現,將改變保險業的資料處理與結帳流程。唯有精算系統、資料平台的支持,子帳系統才能順利計算、出帳,產生所需資料,並在子帳系統中進行衡量;子帳系統計算所得的衡量值,將可直接連結會計事件,不必人工銜接,即可產出符合IFRS 17規範的財務報表。之後,再將此財務報表提供給總帳系統,以完成結帳作業。
精算、會計與資訊部門都需參與
目前,保險業者的子帳系統,多採用商用套裝軟體,執行步驟大同小異。而子帳系統的核心中樞,即運算邏輯與會計事件之配對,多數子帳系統廠商都建置在系統中,以程式語法處理,另有廠商將變數公式、會計事件列表,以利使用者配對。但無論前者或後者,都得有精算部門、會計部門、資訊部門的人員參與。
值得注意的是,與總帳系統相較,子帳系統若因財務報告準則或政府主管機關要求變更而影響計算邏輯時,需要調整的頻率較高。而與精算系統相較,子帳系統的計算較易,但現僅能修改部分計算公式,或完全無法修改,靈活度較低。而保險業導入精算系統的目的,並非帳務處理,與配對會計事件。
然而,保險業者應當心,子帳系統未來可能面臨四大挑戰,依次為多套系統需後續維護、計算過程不透明且使用者難以即時修改、管理報表功能不足、無預算與實際財務報表偏差分析功能。若子帳系統未持續精進,就可能被其他系統取代。
第一大挑戰源自於子帳系統乃因應IFRS 17施行而生,但保險業者現已有多套系統同時運作中,包括核心系統、理賠系統、總帳系統、精算系統,此後系統維護的人力負擔,將更加沉重。
第二大挑戰源自於當下市場中子帳系統的計算平台,與精算人員使用的計算平台,存有頗大的差異,且前者的計算過程較不透明,而計算公式只能部分修改,或完全無法修改,導致計算結果有誤時,很難透過檢視計算過程,揪出並修正出錯的環節。
先前,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便已覺察,台灣壽險公司現皆選擇計算過程較透明的精算系統,足證計算平台的透明度高低,將直接影響企業的購買、續約意願。因此,子帳系統廠商勢必得推出計算過程更透明、計算公式更易修改的版本,方能從眾多競爭者中脫穎而出。
第三大挑戰源自於,當下保險業者採用的子帳系統,主要功能為產出IFRS 17財務報表,較少管理報表的功能。然而,IFRS 17生效後,績效指標幾乎與財務報表的項目相同。子帳系統廠商若能強化管理報表功能,當可節省保險業者額外編列管理報表的時間,並降低財務報表、管理報表資料不一致的情況。
而子帳系統沒有預算與實際財務報表偏差分析功能,不易比較實際與預期的差異,保險公司難以藉子帳系統,估算下一年度的目標業績,或擬訂未來的商品策略。其實,保險公司善用已建置的軟體、系統,即可取代子帳系統,且更省時、更省力,計算過程也更透明。
可強化精算系統功能
例如,保險業者若將IFRS 17要求的負債項目滾動計算公式,建置於精算系統中,再輸入實際現金流的數據,即可產出符合IFRS 17規範的衡量值,再透過公司資料庫系統中的會計事件對應表,便能產出各衡量值的會計事件、分錄,並依據IFRS 17揭露要求,製作財務報表與調節表。
對保險業者而言,以精算系統取代子帳系統的計算功能,有兩大好處。第一個好處是,在結帳流程中,可以減少維護一個系統,節省維護人力,並縮短產出報表的時程;第二個好處是,計算邏輯、流程的設計與建置,不僅將更透明,也更易追蹤、修改。
目前,保險業所採用的精算系統,計算技術、建置方式都已相當成熟,若以其完成子帳系統的工作,在遭逢會計準則變更,或公司會計人員必須重新檢視IFRS 17報表內容、會計帳務、計算結果時,不僅陳述方式更清楚,也更容易修改。
除此,以精算系統計算的負債衡量值,可儲存於保險公司的資料庫系統,並配合會計事件對應表,不僅可產出符合IFRS 17揭露要求的財務報表,且採用與財務報表相同的資料,還可進行多項延伸應用。
應考量眾系統一致性
關鍵在於,施行IFRS 17準則的主要目的之一,即是處理IFRS 4造成的資產負債會計衡量不匹配的問題,但子帳系統目前僅能處理負債端的衡量。
而且,採取不同估算法的IFRS 17衡量模型,如GMM(General Measurement Model,一般衡量模型)、VFA(Variable Fee Approach,變動收費法)、PAA(Premium Allocation Approach,保費分攤法),所對應的資產,當有不同的配置,且應考量對應資產的權益類占比、固定收益類占比、監測淨值比,及資產收益率與損益的波動,藉此決定未來的戰略資產配置。
第一項延伸應用為,保險業者若能在精算系統中,建置資產衡量模型,將有助於進行負債端與資產負債管理(Asset Liability Management, ALM)整合,並可更即時、更便利地進行資產負債控管。
第二項延伸應用為,保險業者若能在精算系統中,建置資產衡量模型,因計算ICS(Insurance Capital Standard,保險資產標準)時,可使用與財務報表相同的資料,將事半而功倍,還可根據ICS的要求,進行必要的補充。而且,保險業者還可在精算系統平台中,進行資產負債情境加壓計算,以得出各項資本要求(Capital Requirement)。
第三項延伸應用為,因IFRS 17部分績效指標與財務報表的衡量值相同,故保險業者亦可透過精算系統,產出IFRS 17部分績效指標。縱使IFRS 17有新增的績效指標,保險公司亦可即時以精算系統產出,有助於快速提供保險業管理階層客製化的管理報表,以檢視各項績效指標。
第四項延伸應用為,若財務報表預測、衡量值皆產自精算系統,即實際、預測的財務報表衡量值,都記錄在同一個資料庫系統中,在比較預期、實際經驗差異時,可同時降低「資料落地」(人工處理)的頻率與操作風險。
王沛執行副總經理建議保險業者,目前市面上的子帳系統,功能尚不齊備、完善,無法滿足因IFRS 17實施後保險業者衍伸的管理需求。若在精算系統中,建立子帳系統的計算功能,並建置資產衡量模型,就可執行資產負債管理、保險資本標準計算,同時完成客製化管理報表、預算規劃預估,將可大幅提高作業效率,且確保系統間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