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電能源議題向來備受國內企業關注,即便面對川普2.0時代全球ESG逆風,賴總統仍於日前再次宣示「綠電極大化」目標。為此,離岸風電自是不可或缺的一環,經濟部力求今年第一季正式公告「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第三期(簡稱3-3期)選商機制」,年底完成遴選及容量分配作業。而根據目前揭露的3-3期選商機制草案內容,尤為強調開發商的履約完工能力,並希望透過制度設計協助降低案場成本,進而重塑資金參與條件,以提高可融資性、吸引長期資金投入,讓風電乃至於再生能源總體政策目標均得以如期達標。事實上,3-3期選商機制之所以明顯轉折,乃因應離
極端氣候衝擊金融穩定,英國央行以淨零治理打造永續金融領導力,引領金融業低碳轉型路徑。
歐盟宣布一項電氣化計畫和碳市場改革方案,增強工業競爭力並減少歐洲對進口化石燃料的依賴。
全球氫能專案面臨通膨與監管的困境,以公私部門混合的融資模式,可望加速氫能商業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