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已成為全球共同面對的系統性挑戰,但各國的氣候行動發展程度不一,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在財政、技術與人力上常面臨限制,難以投入充足資源進行減緩與調適策略。因此,「氣候金融」(Climate Finance)成為全球氣候治理的重要支柱,旨在促進資金與技術由高收入國家流向發展中國家,以支援其能源轉型、基礎建設強化及氣候韌性提升。這不僅是國際責任的展現,更反映了全球合作因應氣候危機的共同決心。全球氣候金融發展在近10年呈現爆發性成長,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於2022年針對清潔能源投資(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年度
COP30在減碳進展有限,卻在自然保育與氣候調適資金上取得共識,顯示永續行動轉向資金機制與生態解方。
歐洲議會通過最新法案,至2040年歐盟國家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90%,此為歐盟未來10年最重要的氣候政策指令,碳管理將納入2040年的永續戰略框架,為各國提供永續治理標竿,但也帶來更高的溫室氣體管理挑戰。
自願性氣候承諾受限於缺乏強制力與一致目標,使銀行在政治壓力與經濟誘因下容易退縮,亦揭露全球氣候金融治理的制度性斷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