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
向外銀學習 開拓國際專案融資市場
綠能發展是政府重要政策之一,同時也因此開啟金融業的新商機。然而國內如何從傳統融貸轉向專案融資模式,應可借鏡外銀經驗,並加快相關人才的培育。
世界各國加速發展綠能產業,追求經濟體轉型低碳綠色經濟,對於金融業的意義,金管會的觀點是「把環境保護當作基本政策,在投融資決策過程中,評估企業對環境潛在的影響,把與環境條件相關的潛在成本、效益、風險,納入營運業務中」。金管會銀行局長邱淑貞在再生能源金融高峰會上提醒,國內銀行機構主要是商業銀行,授信人員習慣於傳統融貸模式,對於國際銀行業倡議的綠色金融主軸,已轉向專案融資大型計畫的做法,兩者授信模式完全不一樣,本國銀行應有向外商銀行學習的必要,加快相關人才的培育。
專案融資占資產融資比重大升
政府推動的綠色經濟現階段重心在再生能源投資,國人過往仰賴傳統銀行貸款支應投資資金,或是引進國際批發銀行開發包裝的「綠色金融商品」,如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綠色指數、綠色ETF、碳交易金融等。國泰金控總經理李長庚指出,現在全球資金投入狀況,非傳統銀行的專案融資占資產融資比重大幅提升,彭博新能源金融資料庫統計,自2014年的45%,上升到2015年的52%。
法國巴黎銀行(BNP Paribas)亞太區專案計畫財務顧問部門主管Laurent Margoloff亦指出,北歐地區離岸風力發電市場及至2017年7月底,正在興建的發電目標8.1GW,半數投資資金是屬於專案融資,採取無追索權貸款(nonrecourse senior debt)模式,主要融資供應在2016年底就近乎完全確定,英國籌募41億英鎊,荷蘭、德國、比利時3個市場期募得32億英鎊;而英國、比利時和德國在2017年再追加募得37億英鎊。
目前再生能源最優先行動的離岸風電,第二階段潛力場址開發商以歐洲企業為主,歐洲銀行業亦是全球離岸風電專案融資的活躍金融機構,包括法巴銀、法國外貿銀行(Natixis)、西班牙土生金銀行(Santander)、荷蘭ING安智銀行、ABNAMRO、Rabobank、MUFG、SMBC等,連西門子(SIEMENS)集團旗下的融資公司也相當積極。至於歐系大型銀行的英商香港上海滙豐銀行(HSBC)、巴克萊銀行、西班牙BBVA、德商德意志銀行、德國商業銀行等,日系銀行MIZUHO也跟進。
至於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BRD)、歐洲投資銀行(EIB)因屬於歐洲跨國政府合資的公共股東構成,手上原本就有許多基礎建設、環保能源的專案計畫在進行,像EBRD已共投資超過1,000億歐元於4,555項計畫,透過投資來推動經濟轉型,旗下的「綠色能源特別基金」用於投融資受援國的綠色減碳市政建設,有智慧電表、大眾運輸、廢棄物汙泥管理等。
專案融資著重「未來」各項評估
依照現在我國政策推動綠色經濟的快速發展,在2020年達到再生能源發電量234億度,資金需求約新台幣6,135億元,而加總各部會的長期規劃,及至2025年要達515億度,業者預期資金規模將擴大到3兆元,「資金需求大到沒有任何一家銀行可以吃得下來。」李長庚認為,專案融資著重「未來」,包括要會評估專案未來需求的現金流量及其充沛度,要會評估經營團隊的專業度,要會評估融資企業的未來前景,特別的是,專案融資計畫多屬長天期貸款,動輒20、30年,銀行最大的挑戰是要將「對於未來的預測,做為現在的融資依據與條件」。
德國商業銀行(Commerzbank)經理Dr. Fabian Schluter在分享德國離岸風電融資模式時,特別強調,正是因為風電等再生能源的特殊風險性,包括「未來」的國家法規變動、技術研發突破等的不可測,更是需要專案融資的計畫結構方式,作到資產既能保全、融資風險又能分散的程度。
資本密集的大型開發計畫,如發電廠或收費高速公路興建,最需要專案融資,台灣近期因推動再生能源而使得離岸風力電場的開發與興建,成了最典型的台版案例。渣打銀行專案及出口金融部門主管Nikita Baryshnikov指出,專案融資最大的特色是授信條件須朝「無追索權」或「有限追索權」的方向規劃,專案開發商通常會將債務與專案項目支持者的投資互相結合;同時,專案融資的貸款方須負起計畫收益能力評估的責任,在這個基礎上推進債務規模,而不是計畫發起人的責任,至於融資的抵押擔保來源則是專案開發公司的股權和專案計畫資產,包括計畫的文件和其他現金流量。
國銀未來可和外銀聯盟融資
「最大重點是專案本身的發展要是『可融資性』(bankability)。」立恩威國際驗證公司(DNV GL–Energy)資深顧問張明輝,在談到國際上推動專案盡職調查的案例分享時,強調專案融資的形成源起關鍵在於專案本身的系統與結構,貸款機構認同專案計畫的可行性,它包含的要素有許多,像「高素質員工」也可以入列其中,用於專案融資的無形抵押品。
渣打銀行指出,專案計畫的現金流入將被歸為未來還款的基礎,一旦專案執行發生違約現象,貸款人無權訴求保薦人的資產,除非有明確的其他擔保品,而且,專案一旦開始、且進行的期間,融資資金提供須依照時程全力支持,銀行端不能說要取消、要清算,更無法任意採取行動。
根據外商銀行的專案融資經驗,可以看出各項計畫內容五花八門,融資條件因此差異甚大,以台灣正在發展的離岸風場的專案融資資金需求規模,借鏡荷蘭ING銀行為英國Suffolk海岸Galloper離岸風場發電目標336MW規模的資金規劃,初期募資13.7億英鎊,約新台幣545億元,融資提供分散到12家商業銀行,加上歐洲投資銀行的支援。
國銀主管認為,國際銀行在全球各地擁有很多資源,在專案融資上仍需要同業聯盟,未來外銀配合外國開發商來台籌募專案融資,在台灣境內的新台幣部位必定不足,這將成為本國銀行的新商機,更能藉此合作發展培育相關人才,隨著全球離岸風電發展朝向巨型化、模組化及高效率,國銀未來可以和國際銀行併肩,共同開拓國際專案融資市場的發展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