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

共築新支付平台

撰文:臧正運

澳洲案例私部門3階段協力

撰文臧正運

共築新支付平台


如何優化數位金融服務基礎設施以達到拓展數位金融生態系的效果G20數位普惠金融高級原則所揭櫫的8大原則之一澳洲以新支付平台New Payments Platform實踐普惠金融邁向數位化

確保數位金融服務基礎設施得以實踐可互通性interoperability提升交易效率降低業者與消費者的交易成本進而降低市場進入障礙並帶動創新商業模式是各國打造數位普惠金融生態系的重中之重

有鑑於此澳洲建立的新支付平台正是該國落實可互通性改造零售支付體系與促進普惠金融的重要舉措此平台旨在營造一個更加快速效率且能帶動數位支付生態發展的零售支付環境藉由使各金融機構間的帳戶能夠互聯互通即時清算的基礎設施讓使用者能透過不同銀行與支付業者所提供的支付介面用最簡便的方式完成即時的轉帳與支付另一方面也開放予有意提供加值服務overlay services的業者使業者可以利用平台針對不同的使用情境提供創新服務

採「分布式結算、集中式清算」

新支付平台的建造透過澳洲儲備銀行RBA與澳洲支付結算協會APCA的合作推動12間銀行集資設立澳洲新支付平台公司」,預計於今年下半年正式上路其中的基礎設施營運委由SWIFT負責根據SWIFT曾發表的一份白皮書目前全球至少有18個國家已經採用即時零售支付系統」,而澳洲的新支付平台應是目前唯一採用分布式結算集中式清算的系統

分布式結算使支付指令直接在付款與受款銀行間交換確保資金在移轉後即時反映在受款人的帳戶之上更加快速的成為可用資金而雙方銀行帳戶間的最終款項清算仍透過央行的系統進行而能有效管理清算與流動性風險

新支付平台除了互聯互通」、「便捷支付」、「即時且24小時全年無休的結算服務」、「加值服務的可擴充性等優點外透過ISO20022規格的採用可提高付款交易資訊的訊息傳輸量進而使即時支付所能承載的交易資訊更為豐富將支付與商業流程合而為一使數位商務的模式更加多元

公、私協力模式值得台灣借鏡

雖然新支付平台尚未正式上路未來促進數位普惠金融的成效也有待觀察但其推動過程中的公私部門協力模式頗有值得我國參考之處本文將此協力模式歸納為3大階段

1主管機關定義策略目標澳洲央行的支付系統理事會20126月提出了一份Strategic Review of Innovation in the Payments System: Conclusions報告昭示其帶頭推動支付體系創新的決心該報告詳細審視了既有零售支付系統的不足並提出一系列的策略目標strategic objectives要求業者透過產業協會匯集意見並討論出執行這些策略目標的具體方案與進程

2產業協會設計執行方案前揭報告要求牽頭的產業協會必須考量公益有足夠的代表性不受特定業者所主導並給予所有利害關係人公平參與的機會最後係由澳洲支付結算協會支付產業的自律監理組織20129月成立了即時支付委員會」,並由該委員會於20132月向央行提案於同年6月開展了建造新支付平台的計畫

3公私協作落實治理機制新支付平台的運作與治理牽涉許多參與主體如央行監管者與最終款項清算服務的提供者銀行與非銀行之支付業者平台的主要使用者澳洲新支付平台公司負責平台營運的法律主體SWIFT資訊處理與定址系統管理的基礎設施營運者加值服務業者平台生態系的其他參與者以及澳洲競爭暨消費者委員會確保平台的自律規則能使所有業者都有公平參與平台機會的守門者這樣一個多元主體參與法律與契約關係複雜的平台在治理上的難度頗高除了仰賴各主管機關的合作外澳洲央行亦認識到產官間具備公私協作定義標準產業帶頭落實執行之建設性夥伴關係的重要並可體現在3個階段監管者負責定義監理目標」、「監管者與產業組織共同設定監理標準監管者監督並檢討標準執行」。

我國在金融領域的公私協作已行之有年各個產業公會也一直扮演協助主管機關履行監理職能的角色值此金融科技高速發展及我國大力推展行動支付之際未來的重點應如同澳洲經驗在於數位支付基礎設施的革新以及可互通性的落實因此如何在公私協作的過程中由主管機關扮演更加積極推動創新的角色並由業者間以互利共生的心態提出更具代表性的產業組織參與及發聲模式與主管機關互動協作將是我國如何借鏡澳洲啟示實踐數位普惠金融的重要關鍵本文作者為澳洲新南威爾斯大學法學院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