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

DFS重懲反洗錢不力銀行,外銀貢獻97%罰金

海外設點應考慮法遵成本
撰文:姜兆紘

對外國銀行而言DFS仍會持續以洗錢防制為監理重點重罰有缺失的銀行國內銀行在評估是否要在紐約設立或繼續維持分行時必須審慎考量這些負擔及風險

2011紐約州將原本各自獨立的銀行局及保險局合併為一個單位也就是目前的紐約金融局Department of Financial Service, DFS由州長提名的首任署長Benjamin Lawsky是檢察官出身以強悍出名經常以撤銷執照的處分威嚇銀行

其卓越政績就是在5年任內對紐約金融業者開罰約60億美元每年平均約新台幣360億元DFS成立於華爾街金融風暴後financial crisis 2008整頓金融秩序是其主要任務面對華爾街富可敵國政商關係良好的金融機構署長必須採取強悍的立場並不意外否則將無法進行整頓以維持金融秩序之重責大任任期內他無畏強權的態度頗受大眾的好評

紐約州州長Andrew M.Cuomo巨額的罰金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a gift from above州政府將罰金運用於基礎建設的投資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經濟發展的補助economic development subsidies及其他興革措施initiative外國銀行的罰金就曾作為增加紐約州警察機動性的革新NYPD Mobility Initiative經費來源配置智慧型手機及平板電腦給執勤員警至於為何對外國銀行下手特別重有人推測其原因為外國銀行在美國缺乏政治上的奧援political advocate

洗錢防制持續為監理重點

2016年年初DFS署長由Maria Vullo接任不同於前手她是大型律師事務所出身後來轉任州政府公職再接掌DFS華爾街金融業者期待她會緩和些不過州長在記者會上明白表示希望她繼續維持對金融業的強硬立場截至目前為止的觀察是華爾街金融業者的希望落空了對外國銀行而言DFS仍會持續以洗錢防制為監理重點重罰有缺失的銀行

新任署長上任後已懲罰了4家外國銀行罰款總金額為10.55億美元分別是德意志銀行4.25億美元Intesa Sanpaolo銀行義大利最大的零售銀行2.35億美元中國農行2.15億美元兆豐1.8億美元同時也懲罰6家美國金融機構但罰金明顯的低罰款總金額為3,270萬美元也就是全部罰款金額裡外國銀行貢獻了97%。

外國銀行全部都是因為反洗錢工作上的缺失而受罰連全球性的大銀行也無法倖免這些銀行的洗錢防制系統早已建制多年法令遵循工作也長期落實仍無法在金融檢查中全身而退更遑論洗錢防制系統及法令遵循制度起步較晚的國內銀行業因此被懲處從這個角度而言不足為奇

在金融監理的領域一般議題經過幾年管控措施達到一定的成效後就會逐漸退燒鮮少有議題可以像洗錢防制持續延燒那麼久而且不管是監理單位或是金融機構工作範圍越來越廣似乎永遠無法結束洗錢防制這20年來從反毒到反貪腐再到反恐議題不斷的擴大防範措施不斷的增加銀行法令遵循的壓力也越來越大由於販毒貪腐恐怖主義不容易消失因此洗錢防制也就必須無限期做下去

不幸的是近年又加了一個新的議題:「反逃稅」。DFS在兆豐的裁罰書中1次用了巴拿馬文件這個名詞但絕對不會是最後一次相較於反毒反貪腐反恐反逃稅工作仍屬於發展階段尚未到達成熟期所以到底有多少防制工作要做會造成銀行多大的負擔目前仍不得而知

DFS洗錢防制2項趨勢

201711DFS頒布了一項與反恐有關的重大行政命令要求銀行必須檢視review其監控和篩選交易的程式以確保程式設計能符合法規的防範標準也就是說銀行的監控和篩選交易的程式雖然已經建制但必須根據法規的變動而更新

另外為加強董事會或高層主管的監督責任比照沙賓法案對財報的要求規定從2018415日起董事會每年必須經由決議或高層主管以文件簽署之方式確認DFS的法令有被確實遵循且文件中須載明此一確認行為係根據哪些報告意見等之相關資料2項新措施無疑又會對銀行的法令遵循作業產生沉重且難以掌握成效的負擔

分析另指出2個趨勢值得密切觀察首先是From Regional to Global」。DFS對洗錢防制工作的新方向是防制工作必須由銀行總行統籌管理建立全球性的防制機制目前多數銀行是採取用分區管理regional制度分區管理可能會有各區的標準不一的情形加上各區域間橫向聯絡若不足將導致洗錢防制出現漏洞故改由中央主導一個全球性的防範系統是較為有效的措施

其次是From corporate accountability to individual accountability。」這是指銀行違法違規的責任要追究到個人層面故意或失職不能僅止於公司這是首任署長一貫的主張要求高層及相關人下台以示負責。)上述201711日開始生效的行政命令原本草案有列如決議或簽署內容不實須負一定的刑事責任的規定」,但最後被刪除的是刑事責任在民事責任上個人仍有可能被追償或在DFS的壓力下下台

管轄權及適法性「從嚴」

外國銀行在美國的設立分行從美國法的角度而言基於分行的設立及營業之行為建立了外國銀行與美國的聯結nexus所以美國對外國銀行就產生管轄權jurisdiction美國可以以美國法令規範外國銀行之行為

但銀行在其他國家設立分行時有一個比較特殊的現象也就是國外分行同時也受到母國監理機關的管轄2國的法令規定有差異時法令遵循採取保守的從嚴原則亦即如果美國的規定較嚴在美國的分行就必須遵循美國的法令規定如果台灣的規定較嚴在美國的分行就必須遵循台灣的法令規定

聯邦及州的雙軌監理系統

外國銀行在美國的分行除了州的監理機關外還會面臨聯邦不同業務主管機關的監督檢查及懲處因為美國是聯邦制國家聯邦有聯邦的立法州有州的立法彼此不衝突美國分行在聯邦的管轄機關通常有聯準會Federal Reserve Board, FED財政部貨幣控制署Office of Currency Control, OCC財政部國外資產管理署Office of Foreign Asset Control, OFAC聯邦存保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FDIC刑事案件亦同如涉及刑事責任聯邦檢察署及州檢察署各有不同的管轄

紐約設點法遵風險升高

雖然大部分的外國銀行在美國的分行業務單純主要是美元的清算業務dollar clearing但此項業務卻是洗錢防制工作的核心使洗錢防制工作成為外國銀行在紐約沉重的成本及行政上的負擔並有相當程度的法令遵循風險

目前外國大型銀行法令遵循人員已占全部員工總數的5%,還必須依銀行規模業務性質建制符合洗錢防制工作所需要的監控和篩選交易電腦系統更重要的是因應洗錢防制法令之變更法令遵循人員必須不斷接受教育訓練並負責訓練其他相關人員電腦系統也須不斷更新以符合法令標準

From Regional to Global的趨勢要求銀行總行統籌管理建立全球性的洗錢防制機制總行已無法建立防火牆切割國外分行洗錢防制工作的責任再加上董事會每年必須經由決議或高層主管以文件簽署之方式確認DFS的法令有被確實遵循總行董事會高層主管要負責的責任越來越直接越來越大當時首當其衝的就是法令遵循主管台北總行的法令遵循主管必須統籌協調各國洗錢防制工作並肩負起全部的責任

對外國銀行而言DFS仍會持續以洗錢防制為監理重點重罰有缺失的銀行國內銀行在評估是否要在紐約設立或繼續維持分行時必須審慎考量這些負擔及風險除非有非去不可的理由不要輕易曝險」。如果一定要去必須要做好萬全的準備本文作者為美國紐約州合格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