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
東南亞台商金融服務需求
政府完善金融政策工具 助攻台灣產業打天下
隨著全球貿易日益頻繁,各國為降低關稅障礙,區域經濟體型態儼然成為潮流。為趕上貿易自由化的步伐,東協經濟共同體積極開創市場消費力,不僅吸引各國企業至當地投資,也帶動一波金融服務需求。
在我國推動新南向政策之前,便與東協國家的經貿往來頻繁,雙方在2015年底的貿易總額占我國總貿易額的15.36%。我國廠商隨著「新南向政策」鼓勵前往東南亞投資設廠及銷拓市場,人才、經營模式與融資需求,是廠商向新南向邁進的3大關鍵,尤其在融資最為重要。然向當地銀行融資所需的資金成本高且合作不易,我國銀行分行仍是廠商在當地辦理融資的主要對象。
我國政府在2016年頒布「獎勵本國銀行加強辦理於新南向政策目標國家授信方案」提高我國廠商取得金融服務的便利,以提升廠商在當地市場的競爭力。在金融政策的獎勵下,我國銀行至2017年5月為止,已在東協10國共設置36個分行、38個辦事處與157家的分支(詳見表1),使我國金融業者隨時支援我國產業的深耕與拓展,並同時創造另一片金融藍海。
東南亞國家近年已成為我國廠商的代工廠國家,並建立完整的製造業。新南向政策將東南亞國家視為我國內需市場的延伸,因此我國廠商亦多持正面態度前往東南亞國家布局投資(詳見表2)。然而大多數廠商以中小企業為主,相較於大企業,中小企業廠商於拓銷市場所面臨的金融需求更為不易。在推動金融亞洲盃的同時,政府必須適當的放寬授信與金融政策以滿足廠商的融資需求,廠商在東南亞的拓銷布局將達事半功倍之效。
提供優惠融資利息與長期融資機制
首先就外銷出口方面,我國廠商將產品銷往東南亞國家時,囿於無法提供足夠的擔保品取得出口資金融通,或得承擔買家要求分期付款的收款風險,廠商可能面臨到出口貸款與保證的問題。此外,東南亞國家目前經濟快速成長而帶動基礎建設的需求增加,我國廠商在承攬大型基礎建設工程,融資的額度大且時間長,銀行對這種高風險的融資意願也低。一般銀行對於風險性較高或投資計畫時間較長而承作融資的意願不高,如我國廠商在泰國投資太陽能發電設備等綠能投資計畫受阻。因此,我國政府應協助放寬我國金融業者對廠商在東南亞國家所需的金融服務,而目前廠商面對的重點金融服務項目為「出口貸款及保證」、「海外投資融資」、「海外工程融資及保證」、「轉融資」與「輸出保證」。
對於廠商出口產品至東南亞國家所需的資金,在風險可控管下,政府應協助金融單位提供更為長期出口融資與提供當地買家分期付款的信用狀融資風險保證,讓我國廠商產品出貨時可立即收到貨款,東南亞的買主因享有分期付款而增加向我國廠商購買的意願。目前我國中國輸出入銀行與中小企業信保基金已提供出口貸款與保證的相關業務,應可再簡化程序,並放寬銀行提供循環信用額度給東南亞的金融機構,用以轉貸給買家以用於採購我國產品,增加我國廠商在東南亞的競爭力。
政府主導銀行聯貸參與基建商機
東南亞的政經情勢相對較不穩定,對廠商在取得訂單後將產品銷往這些國家,但貨款回收的風險仍極大。也因此廠商對於輸出保險的需求也日漸增加,以減低貨款回收的風險並迅速得到理賠,將廠商的損失降至最小。此外,對於重大的工程建設投資案,大多屬長期計畫且融資額度高,對於廠商的財務壓力極大。因此,我國針對大型投資計畫應提供較長期的融資期限,同時由政府主導以銀行聯貸的方式降低各銀行的風險承擔,並對融資的利息給予優惠,以提升廠商在重大工程建設的動力。
以中小企業為主的台灣廠商在東南亞的拓銷極具辛苦,尤其對金融服務需求的迫切性往往是台商在這些國家布局最重要的考量之一。政府提供一套完整的金融政策工具,例如透過海外信保基金、中國輸出入銀行、中小企業信保基金與農業信保基金提供優惠的融資利息、長期的融資與風險保證機制,再加上目前我國銀行在東南亞國家積極的布局,作為台商在東南亞的銷售與投資的最有利後盾,將對台灣的產業在東南亞的拓銷,與金融業者深耕發展有相乘互益的效果。(本文作者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