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
全球發電投資
再生能源將占6成
在各國積極推動減碳政策下,2015年到2040年全球對發電方面的投資,將有高達60%投入再生能源,全球性的能源轉型正在進行,再生能源有機會成為全球主要電力來源。
巴黎協議設定將全球均溫增幅控制在攝氏2度以內,以攝氏1.5度為致力達成目標,期望於21世紀下半期達成碳中和。國際能源總署2015年規劃減碳藍圖,建議採取的主要措施包含提升能源效率、投資再生能源。過去10年各種再生能源發展與成長超過預期,2015年世界能源展望的統計顯示,2014年新建電廠中有將近半數為再生能源,全球性的能源轉型正在進行,再生能源在目前已經成為主流能源之一。
在各國積極推動減碳政策下,2015年到2040年全球對發電方面的投資,將有高達60%投入再生能源,再生能源將有機會成為全球主要電力來源。
全球主要國家展開智慧能源計畫
太陽光電是全球重要的再生能源來源,2015年新增系統裝置量為50GW,國際上多數推動太陽光電國家已訂定中長期發展目標。大型太陽光電系統均化發電成本已經與傳統發電相當,分散式太陽光電系統發電成本在許多國家已相當於售電價格。在已經達到市電同價的地區,生產型用戶市場也逐漸展開。

而近年來全球風力發電裝置容量持續增加,2015年全球系統裝置量為63GW,已展開離岸風場開發, 新增離岸裝置量為3,018.5MW,較2014年成長108.3%。隨著水深與離岸距離加大,離岸風力將往風機單機容量大型化及浮動式平台發展。
德國推動智慧能源計畫能源轉型的數位工程,結合智慧電網、資通訊、需量管理等輔助服務,提高能源轉型之附加價值,並利用大量的太陽能、風能所生產出的綠色電力,轉換成安全有效率的基載電力,推動區域能源系統轉型。日本強化能源供給結構建立多層供給體制實現能夠發揮各能源供應優勢。在2020年前將分散可再生能源及儲能等,透過先進的需求管理方法,將供給及需求做整合及活用,建立對應之能源管理系統,使其成為虛擬電廠。
東南亞國家擁有許多風力、太陽能與生質能等天然資源,利用再生能源與使用燃煤或其他自產能源相比更具競爭力。特別是在離島及偏遠地區,利用微電網技術整合分散式發電設備、綠能與儲能,提供穩定、可負擔的電力已成為加速偏遠地區電氣化,提升當地民眾生活品質與支持經濟活動發展的重要工具。
我國自有能源匱乏,98%依賴進口,能源供給結構以化石能源為主。工業部門電力消費占大宗,穩定的電力及具競爭力的電價,為我國經濟發展重要支柱。面對全球溫室氣體減量趨勢與非核家園共識,政府公布新能源政策,設定2025年綠能發電比率提升至20%、抑低電力年均需求成長率至1%、強化電網穩定性,並提升供電可靠度等目標,期望在兼顧能源安全、環境永續及綠色經濟發展均衡下,建構安全穩定、效率及潔淨能源供需體系,創造永續價值,邁向2025年非核家園。
為達成綠能發電目標,政府設定2025年前推廣太陽光電20GW及風力發電4.2GW。預期2025年太陽光電年發電量可達到250億度,帶動總投資額達新台幣1兆2,000億元, 離岸風電年發電量140億度, 估計至2025年累計帶動投資超過新台幣6,700億元。再生能源推動考量技術可行與成本效益,採取分期發展方式,帶動國內綠能產業發展。
再生能源發展對於金融系統的新市場機會
自2012年起,Google、Apple、Facebook等科技巨擘陸續承諾資料中心將使用100%再生能源,並加強其旗下產品的綠色供應鏈管理,帶動全球綠色供應鏈發展趨勢。台灣製造業置身於全球產業供應鏈,擴大綠能使用已成為產業發展重點課題。配合綠色能源推廣政策,行政院推動《電業法》修正草案,於電業劃分中新增再生能源發電業及綠能售電業,並開放:1、再生能源發電業可將綠能利用雙邊合約將綠能透過直供或輸配電業代輸售予需要綠電的企業;2、再生能源發電業透過綠能售電業將綠能售予需要綠電的企業;3、再生能源發電業者協助需要綠電的企業採取獨資或共同投資方式設置及維護再生能源發電自用發電設備,透過直供或輸配電業代輸自用等新商業機會。
台灣金融系統伴隨國內綠色能源發展,已初步理解再生能源對於金融市場的風險與機會,並已推出相對應金融商品。未來國內再生能源發展將朝大型化、多元化、服務業化發展,對於融資方面需求將倍增。建議國內銀行可與開發商合作,先期參與綠能相關示範累積經驗,爭取國內外綠能發展對於金融體系所帶來的新市場機會。(本文作者為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一所副研究員兼任副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