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
多元金融商品 滿足高齡者老後生活
在日本,金融機構面對超高齡社會的龐大商機,深入研究符合高齡者的理財商品,在不斷地調整既有的經營策略與金融商品設計下,
希望以更好的規劃與服務讓高齡者生活更無虞。
以日本算是全世界最早進入超高齡社會的國家來觀察, 高齡、少子化的人口結構比台灣更加嚴重,傳統的養兒防老觀念早就無法符合現代人的生活,而大多數的日本高齡者該如何解決退休後生活所需的問題,《台灣銀行家》雜誌特別前往日本拜訪不同的機構, 包括東京之星銀行、生命保險協會、全國介護事業聯盟等,從不同面向了解日本高齡者如何利用金融工具來讓老後生活更加安穩。
東京之星銀行
逆向抵押貸款業務仍具潛力
超高齡社會對於日本的金融機構來說,是挑戰也是機會。所謂挑戰,在於原有的經營策略與金融商品設計需要做出合理的調整,機會則來自於因壽命的延長,以致高齡者的理財商品市場需求可能增加。以東京之星銀行為例,他們評估各年齡層的存款負債及金融資產持有狀況,因而採取積極拓展逆向抵押貸款業務的策略(日本MI ZUHO信託銀行與三菱UFJ信託銀行承作較多是安養信託)。
日本政府發表2015年版《高齡社會白皮書》中的數據顯示,15至64歲人口與65歲以上人口的比例在1960年為12.1比1,但是這個數字到2015年已大幅度下降為2.3比1,預計在2050年以後將繼續下降至1.3比1。從各年齡層的存款及負債情況看存款隨著年齡層的上升而增加,而負債則呈相反趨勢。持屋比率也是隨著年齡層的上升而增加,特別是60至69歲與70歲以上者持屋比率分別高達91.6%和93.5%。
另一方面,日本各年齡層持有金融資產的情況如〔表1〕所示。60歲以上持有金融資產逾4,000萬日圓以上者約占10%,與此同時,同樣年齡層中,持有金融資產不到300萬日圓者更高達約40%。當然持有不同規模金融資產的高齡者對於理財商品的需求顯然不同,前者希望金融機構提供投資理財商品或與遺產繼承有關的服務,後者則因金融資產不足而只能對所持有的住宅做資產運用,從而成為逆向抵押貸款等金融資產。

有鑑於持有金融資產4,000萬日圓以上的高資產投資市場競爭趨於激烈,東京之星銀行遂選擇以金融資產不足300萬日圓,但有房產做抵押的高齡者為目標對象,設計以「充實人生」為品牌口號的逆向抵押貸款金融商品。
該行於2005年開始推出此商品,截至2018年9月,約有8,900人購買,占日本逆向抵押貸款總數的70%。可見日本操作此類商品的金融機構不多,市場規模小。但東京之星銀行評估,隨著高齡人口不斷增加, 市場應該仍具潛力。而目前在日本尚未得到普及的主因是,對此商品了解的人並不多。另一方面,逆向抵押貸款推行必須建立在住宅價格穩定的前提之下,可是日本房地產價格處於兩極化,即農村及偏遠地方小城市的住宅價格低迷,東京、大阪等大都市及其周邊地區的住宅價格一直保持穩定,因此現階段僅以大都市的高齡者為主要開拓對象。
生命保險協會
強化高齡者保險商品開發及服務改善
日本的生命保險業界,在因應百歲人生時代方面有何新的動向,這也是本次參訪考察的一個重要題目。對此,作為日本生命保險公司行業協會「社團法人生命保險協會」,綜合調整部的駒田勇人部長做了頗為詳細的解答。
駒田先生首先引用了有關數據,強調日本社會的高齡化以及高齡者在生命保險公司業務中所占有的重要地位。根據生命保險協會掌握的統計數字顯示,65歲以上高齡者在總人口中所占比例已從1950年的4.9%上升至2015年的26.8%,這個數字預計將在2050和2060年分別達到38.8%和39.9%。與此相關,日本生命保險業界近年每年獲得的新簽生命保險契約數中,60歲以上年齡層所占比例也呈上升趨勢〔見表2〕。但同時,他也坦承,目前的低利率,導致生命保險商品缺乏吸引力的問題,認為在此背景下,保險公司唯有順應百歲人生時代的潮流,加強對客戶尤其是高齡者的服務,包括適合高齡者的保險商品設計,才是生命保險業界維持發展的正道。

根據他的介紹,目前保險公司在應對高齡化問題上採取的主要對策包括:
1.推出「湯蒂式保險年金」
2.設計以促進健康為目的的保險商品
3.對失智者及照護對象提供保險
4.實施家族成員登錄制度
各項對策的概要如〔表3〕所示。其中,「湯蒂式保險年金」於2016年開始推出,目前,日本生命、第一生命、太陽生命、簡保生命等保險公司都在開展這項業務。

全國介護事業聯盟
構築可持續發展的照護保險制度
本次參訪活動的最後一站是全國介護事業聯盟,該聯盟專務理事兼事務局長齊藤正行先生對該組織設立的背景、目的、現狀及面臨的問題做了詳細的介紹。
該組織剛成立於2018年6月,其成員包括具有各種類型法人資格的照護保險機構。依據日本2000年的《介護保險法》,任何類型的法人機構都有資格經營照護保險業務,但由於不同類型的法人在法律上享有不同的待遇(如株式會社有納稅義務,而社團法人等機構則沒有這個義務),加上照護行業實際上又包含了許多服務內容、形式和功能各異的許多分支領域,由此形成了在利害關係上各不相同的眾多社團組織。迄今為止,日本全國的照護行業中已設立的各種名稱協會竟達幾百個之多。因此,全國介護事業聯盟的成立,旨在集合所有不同類型的照護保險企業力量來共同應對高齡化社會這一國家級的課題,致力於形成一個超越法人及服務類型區別的全國統一聯盟組織,並協同政府一起建立可持續的照護保險制度。
現在日本全國共有大約20萬個照護保險機構,而成立迄今不足半年的該聯盟,目前的會員數僅有1萬個左右,預計2019年5月將增加至2萬個。因此,要成立一個真正的全國統一聯盟組織看來任重道遠。另一方面,根據全國介護事業聯盟提供2018年4月底的統計數字,全國需接受照護者達644萬人,而實際上目前真正接受照護服務的人數僅占18.4%。
如〔表4〕所示,依照現有的照護保險制度,照護費用的90%為公費負擔,被照護者個人負擔其餘的10%。而公費負擔的50%來自國稅與地方稅,50%來自40歲以上國民繳納的照護保險費。這一制度從2000年開始,基本上得以維持至今,然而,隨著高齡人口的快速增長以及相關問題的出現,這一制度的可持續性面臨重大的挑戰。首先,公費負擔來源中,國稅部分的負擔已從2000年的3兆日圓上升至2018年的10兆日圓,占2018年財政預算(100兆)的10%,如加上醫療保險的30兆日圓,當年財政總預算的40%將被照護保險和醫療保險的支出所占用。由於照護保險所需的財政支出預計在2025年將繼續攀升至21兆日圓,屆時國家財政將不堪重負。此外,照護人才不足也對制度的可持續性構成威脅,其主要原因是勞動強度較大而工資偏低。針對這些問題,目前政府提出的對策包括:
1. 增加保費收入(提高參保者每月繳納的保費,降低參保年齡等)
2. 提高消費稅
3. 增加被照護者個人負擔(由既定的10%增加至20%,乃至30%,因收入而異)
4. 降低照護保險機構服務的報酬

考慮到上述對策中的第4條將增大照護保險機構經營的難度,使人手不足的問題進一步惡化,全國介護事業聯盟已向政府提出了以下3項與制度改革有關的建議:
1. 放寬對照護保險企業人數的規定(建議允許企業透過提高經營效率減少人員配置)
2. 允許照護保險企業從事保險業務以外的經營活動以增加收入
3. 通過財政補貼獎勵照護保險企業積極引進IT和人工智慧設備以減少人員配置
日本各機構的做法與效益值得參考,台灣的金融機構其實可以思考並且研究高齡者各面向的需求,進而提供更多元的金融商品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