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
台灣綠色金融之發展
金融產業全面支持與投入 離岸風電為最佳練兵場域
全球暖化議題持續發酵,使各國對綠能產業更形重視,台灣與世界同步,持續開發綠色能源,如太陽能、離岸風電的建置等,其所需的龐大資金,必須有金融業的支持和參與,也是協助綠色產業發展的絕佳機會。
目前全球暖化的議題已經引發各國對綠能發展的重視,也因此各國政府,無論公部門或是私部門,在綠色創能、節能、儲能或是智慧電網建設上,均已投入相當多的資金與資源,以加速提升綠色產業與綠色金融的發展。從2018年世界銀行(The World Bank)所公布的2017年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報告〔2017 Private Participation in Infrastructures(PPI)Annual Report〕指出,2017年80%的PPI專案是屬於綠地投資(Greenfield)計劃,而這些綠地投資大部分都和能源有關。最值得觀察與重視的,在197個發電專案當中,有173個(占比88%)是屬於再生能源項目。
另外,全球金融業在這一波綠色金融的推動上也未缺席,例如澳洲國民銀行(NAB)提供一種創新的再生能源融資機制,讓主要金融機構現在可以直接投資大型再生能源計劃。這種低碳共享投資組合將可以提供貸款組合給電力公司,包括離岸風電產業與大型太陽能計劃;其他,例如2018年盧森堡證券交易所(Luxembourg Stock Exchange, LuxSE)以及中國建設銀行(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亦分別透過盧森堡綠色證券交易所註(LGX)發行了10億歐元及5億歐元的綠色債券。顯見大部分的重要國際金融業均已開始了解綠色能源的重要性,並以承擔企業環境責任以及促進國際永續金融為主要目標,積極推動並將綠色能源成為全世界各國共同關注的重要基礎建設項目。
*註: 盧森堡綠色證券交易所(LGX)是全球第一個專門致力於綠色、社會性和可持續性證券的交易平台,全球一半的綠色債券在此上市。
台灣綠能產業與全球同步接軌
依照我國第二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劃(NEPII)以及行政院推動「綠能科技產業創新推動方案」的「創能」、「儲能」、「節能」、「系統整合」四大創新主軸,很明顯地,我國政府目前亦與全球各國同步接軌。
近年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已陸續檢討並開放一些金融法規的限制,例如,為了適度提升外商銀行分行授信能量,修法放寬外銀分行對單一客戶的授信限額規定。而金管會亦於2016年9月推出「獎勵本國銀行辦理新創重點產業放款方案」,獎勵銀行對包括綠能科技的7大新創重點產業之融資,此方案已針對綠能產業提供本國銀行放款的基本渠道與獎勵辦法;金管會同時在2018年7月5日提出「綠色金融行動方案執行成效」報告,且已設定短中長期目標,預期效益包括協助能源產業轉型以及發展綠色金融,另外強調已執行方案7大面向及25項具體措施,但最終的成效仍必須仰賴本國銀行高層的決策與執行力才能達成。從目前政府各部門不斷推出綠能產業配套措施與行動方案觀察,台灣已經很明確地宣示政府發展綠色產業的目標與決心。
值得借鏡
歐洲離岸風電產業經驗
檢視目前全球投資再生能源的機構主要來自於退休基金、保險公司、非營利組織基金、國家主權基金以及最大投資來源的私募基金。至於一般專案融資來源則包括商業銀行、綠色投資銀行、國有政策信貸銀行、政府開發基金、出口信貸,以及綠色債券、綠色私募基金、綠色資產證券化等綠色金融商品。而在所有綠能投資計劃當中,離岸風電產業具有高資本密集、高技術門檻、高不確定性、長回收期間與低預期報酬等特性,但由於擁有較高功率、高效率以及近負荷密集區的優勢,因此仍然成為各國極力發展離岸風電產業的主要原因。
依據歐洲風能協會(EWEA)報告,歐洲離岸風力發電融資主要來源包括一般商業銀行、官方銀行,例如德國復興信貸銀行(KfW)或多邊協定(multi-laterals)投資銀行,例如歐盟的歐洲投資銀行(European Investment Bank, EIB)以及出口信貸機構(Export Credit Agencies, ECA)。通常這些商業銀行提供的融資期間大多落在5至15年之間,且會專注在專案項目的技術、商業條件、法律以及財務等各個面向的盡職調查工作。
學習專案融資經驗
機會難得
基本上, 歐洲離岸風力發電的建置大多採用專案融資方式取得所需的資金。一般而言,開發商的自有資金大約在20至30%之間,而來自於融資的資金需求至少要占投資金額的70%以上。以一個500M W的離岸風場為例,考量目前在台灣的建置成本以及在地化政策的要求,假設融資為總投資金額70%,則所需的融資金額約在新台幣500億元以上,因此通常必須採用結合開發商輸出銀行保證、聯貸融資方式以及綠色產業基金的方式,才能取得所需開發資金需求。台灣金融機構過去大多未有承作專案融資的經驗,因此需要尋求有經驗的國際財務顧問協助,並結合有經驗的國際專案融資機構共同承接,才能加速學習操作專案融資的能力,尤其要做好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 DD)的工作,包括技術、法律、財務、風險管理與保險四大面向。
此代表了,如果台灣金融機構能把握這次難得承作離岸風電產業專案融資的練兵經驗,未來將有能力做好任何其他大型專案計劃的專案融資及盡職調查工作。尤其這次政府規劃在2025年之前所要完成的5.5GW離岸風電計劃,估計總投資金額在新台幣7仟億元以上,國內金融機構要更努力的掌握這次發展綠色金融的難得機會。
發展國際級投資機構
及綠色金融商品
而金融主管機關未來若能積極開放投信事業參與私募股權基金(PE Fund)相關業務,讓國內金融市場有機會發展出類似黑石(Blackstone)、凱雷(Carlyle)、麥格里(Macquarie)、Partner Group、Equis、KKR等國外大型私募股權基金公司,將有助於提升國內金融機構承作綠色金融的能力與經驗,並促成國內與全球金融市場接軌。此外,積極開放各種綠色金融機構及商品,建立一個友善及具有競爭性的自由金融市場環境,包括綠色投資銀行、國有政策信貸銀行、政府開發基金、出口信貸及綠色債券、綠色私募基金、綠色資產證券化、巨災衍生性商品等金融商品,將成為推動台灣綠色金融發展的重要動力。
在推動台灣綠色金融的同時,融資機構可將「赤道原則」(Equator Principles, EPs)及「責任投資原則」(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 PRI)納入綠色授信標準作業程序的重要指標,並要求投資人或開發商將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議題融入綠色投資決策當中,同時加強綠能產業相關人才培訓、洽請第三方公正機構協助專案評估;或參與以有經驗外商銀行為主辦管理銀行的聯貸案,來累積綠色金融與專案融資經驗。
除了本國銀行所熟悉的傳統融資外,台灣金融業亦可思考其他金融工具,尤其是發行綠色金融債券,並將所募資金全數用於「綠能投資計劃或「綠能專案融資」。 例如透過〈綠色債券作業要點〉發行綠色債券作為籌措資金之方式,鼓勵一般投資者購買綠色債券意願以及增加綠能產業資金來源,才能加速並活化目前的融資渠道。此外,考量台灣天然災害地理位置的特殊性以及保險是否可提供足額的天然災害保障,也應該研擬發行巨災衍生性商品的機會,才能具體的協助離岸風力發電開發案業者取得所需的融資與避險工具。
透過嚴謹風控
創造全新綠色經濟體系
建議國內金融機構應透過實務操作,在嚴謹的風險控管下,以一個宏觀的視野來推動台灣綠色金融,協助所有綠能產業(尤其是離岸風電產業)能從創新及多元化的金融商品當中,獲得充分的支持與助益。毫無疑問的,除了在金融技術層面不斷地精進外,亦可結合綠色金融業務發展,創造一個新的綠色經濟體系。全球暖化現象已持續惡化當中,且嚴重威脅全球生態與環境安全,推動綠能產業已成為各國政府以及國際社會的共同發展目標。任何支持環境保護和安全的作為已是國際共識,為了環境永續發展與友善的生存空間,台灣金融業亦應該盡最大努力並支持綠能產業的發展。
(怡安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AON)技術長/執行副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