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 2026年8月

VASP專法搭子法 築監理鐵三角

葉耀群

2026年6月3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明定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應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許可始得營業,並就穩定幣之發行與管理設有專章。此一立法,使我國虛擬資產監理自2018年《洗錢防制法》將虛擬資產服務平台納為洗錢防制義務主體以來,正式邁向兼具業務許可與洗錢防制之完整框架。惟細究其立法背景,實是回應近年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FATF)持續升高之規範要求,以及美國、歐盟、香港、新加坡、南韓等主要法域相繼強化虛擬資產洗錢防制之國際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