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明定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應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許可始得營業,並就穩定幣之發行與管理設有專章。此一立法,使我國虛擬資產監理自2018年《洗錢防制法》將虛擬資產服務平台納為洗錢防制義務主體以來,正式邁向兼具業務許可與洗錢防制之完整框架。惟細究其立法背景,實是回應近年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FATF)持續升高之規範要求,以及美國、歐盟、香港、新加坡、南韓等主要法域相繼強化虛擬資產洗錢防制之國際趨勢。
國際金融資安要求從管理風險、營運穩定轉為快速恢復的韌性,成為新一代銀行的核心競爭優勢。
台灣從「純網路保險」進化到「數位保險」,透過情境嵌入自動生效,翻轉傳統人找保險的銷售模式與監理思維。
台灣憑算力供應鏈與46兆回流資本,若透過合規RWA平台進行鏈上融資,有機會將算力代工翻身為金融金流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