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

永續金融該如何驅動與未來的方向

專訪英國牛津大學永續金融教授Ben Caldecott博士
撰文:David Stinson孫維德

金融業的重大使命之一,就是設法讓未來子孫能夠安心住在這顆星球上。也許有人會說,這是因為政府沒有負起責任,金融業才得負起重擔,但其實金融單位監督產業的能力,很可能比政府更好。

到環保,1997年的《京都議定書》通常都被當成是失敗的例子。但它的初衷相當好,在它訂定的10年之前,世界各國曾經為了防止臭氧層嚴重破洞,制定了《蒙特婁公約》,以嚴格的法條限制空調與冰箱使用氟氯碳化物,事實證明《蒙特婁公約》相當有效,所以《京都議定書》就試圖模仿。

但事後顯示,《京都議定書》過於嚴苛,因而失去效力。其訂立的減碳標準太高,直接把高排碳的美國嚇跑;此外又對快速成長的中國和印度網開一面,所以整個框架從一開始就注定不會太有效。而最糟的是,國家即使沒有達到減碳目標,竟然也不用付出任何重大代價。

這種由上而下的規範體系,是幾十年來遺留下的骨董;而這些制度的失敗,也讓人們確定如今必須徹底革新。今年3月9日,牛津大學永續金融研究所(Sustainable Finance Institute)創辦人Ben Caldecott在「永續金融專業人才培訓計畫」的開幕儀式中,以預錄影片的方式發表了演講,題目就是〈2009年哥本哈根協議的失敗〉。Caldecott指出,「雖然當時人們寄予厚望,卻依然無法達成全面協議,反而拖延了氣候改革的時程。在那之後人們開始發現,想要用從上而下的方式,制定一種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協議,就已經違反了政治運作的原理,注定緣木求魚。」

「《京都議定書》也是錯在這裡。它訂出了一些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條款,但違約的國家完全沒有受到懲罰。這告訴我們,法律約束力對於最終結果幾乎毫無影響。」

由下而上才會成功

Caldecott博士指出,目前各國都在改弦易轍,以「由下而上」的方式解決氣候問題。去年在英國格拉斯哥舉行的第26屆聯合國氣候峰會(COP26),就是希望用金融機制來改善氣候問題,因而備受矚目。英國身為主辦國,其作法當然也受到關注,所以英國邀請了Caldecott博士擔任該場會議的金融策略顧問。而Caldecott博士提出了關鍵概念:從改變的核心來設計一套符合環境、社會、治理的金融模式。

Caldecott表示,在各種強制性規範接連失敗之後,2016年的《巴黎協定》大幅轉向,改用自訂標準的方式,讓各國計算自己能夠達到的減碳幅度,不再互推責任;同時引進許多新科技,讓轉型過程更為流暢。不過即便如此,產業轉型依然需要大量投資,這時候就需要金融業的介入。

COP26是《巴黎協定》之後遇到的第一個大考驗,各方必須更新之前的計畫,不但不能倒退,更要提高減碳目標。在近年來的森林大火,與其他異常氣候事件頻傳之後,人們對COP26寄予厚望。另一方面,人們也擔心地緣政治壓力升溫,會增加各國合作的阻力,重演之前幾次氣候會議的悲劇。不過事實顯示,本次會議算是相當成功。Caldecott表示「格拉斯哥氣候協定可能是各國談判所能達到的最佳結果」,根據初步分析,如果所有國家都實現減碳目標,暖化幅度將在1.9oC觸頂,不會像之前估計的那樣,在2100年達到2.4oC。

Caldecott還說,像「反抗滅絕」(Extinction Rebellion)這類抗議組織,以及瑞典的童貝里(Greta Thunberg)這些環保人士的努力,都證明了COP26改採由下而上的策略可以見效,因為這類民間社會力量,可以同時對政府與私人企業施壓,讓這兩方更願意協商合作。

金融產業任重道遠

這次「台英永續金融培訓合作倡議」的人才培訓計畫,是由台灣金融研訓院和英國在台辦事處聯合主辦,共同促進台灣產業升級,成功永續轉型。

課程內容包括永續金融框架、氣候風險管理、ESG整合與決策、影響力評估、永續投資與金融模式等等,給予學員分析各種氣候投資所需的全套基礎。課程的第一屆學員將以國內整體授信規模占比約5成的9家公股行庫為主,協助打造台灣的永續金融根基,與台灣企業攜手進行減碳轉型。第二期課程將在8月開課,邀請國內所有金融從業人員共同研討交流,培養更多永續金融的專業人士,並推廣相關解決方案。

整個課程將集結知名國際智庫機構與專家,除了Caldecott教授以外,也包括英國標準協會(BSI)、全球環境資訊中心(CDP)、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RI)、台灣檢驗科技(SGS)、英國特許銀行家學院(CBI)、企業永續發展協會(BCSD)、相關外商金融機構共襄盛舉,共同擔任本計畫課程講座。

如今,金融業的重大使命之一,就是設法讓未來子孫能夠安心住在這顆星球上。也許有人會說,這是因為政府沒有負起責任,金融業才得負起重擔,但其實金融單位監督產業的能力,很可能比政府更好。

當代科技日新月異,經濟瞬息萬變,法律體系很難跟上。當然,某些國家的體制可能還是表現得不錯,但整體而言,用法律來解決事情,通常都會讓整個系統充滿漏洞,或者變得像那些威權國家一樣,經常懲罰過當。如果真的要引導產業轉型或施加規範,ETF、基金經理、銀行這些金融中介機構,反而往往更能施力,所以現在必須傳授關鍵知識,讓他們發揮最大潛力。(本文作者為台灣金融研訓院特聘外籍研究員;譯者為廖珮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