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L╱CFT數位科技發展 秉持三原則

優化洗錢防制

110.9台灣銀行家第141期採訪、撰文:賴言翔
AML╱CFT數位科技發展三大原則包括風險為本原則、負責任創新原則與普惠金融原則。只要是可提升洗錢偵防效率、提升風險管理、節省成本、提升正確性、強化稽核的新方法或新科技,都是AML╱CFT數位科技的發展面向。根據聯合國概估,全球每年在國際上流通的洗錢金額逾8,000多億美元。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小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 FATF)訂定40項建議為國際洗錢防制工作之準則,雖不具懲戒性,但如果被歸類為高風險或是受管制的國家或地區,足以嚴重影響其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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