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

借力金融生活調查 擴大金融服務溫暖照拂

封面故事 主管機關篇
撰文:謝順峰

金管會積極推動普惠金融政策並接軌國際,期望以更健全的政策滿足所有個人及企業需求,實現經濟包容性成長、改善貧富差距與生活水準、促進社會公平及社會福利,促進民眾享有健康安樂富足的幸福人生。

管會近年積極推動普惠金融政策,不論政策規劃執行或引導金融市場發展之方向,均接軌世界銀行(World Bank)、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UN-SDGs)、二十國組織(G20)及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等國際組織所倡議之普惠金融政策。期望滿足所有個人和企業需要,以負責且持續的方式,提供有用且負擔得起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最終實現經濟包容性成長、改善貧富差距與生活水準、促進社會公平及社會福利等目標。

為精進普惠金融施政,金管會更參考「G20普惠金融指標體系」,並依金融市場發展現況,建置「我國普惠金融衡量指標」,從金融服務可及性、使用性及品質等三面向,評估普惠金融發展狀況及政策執行成效,預計於2021年初公布首次衡量結果。未來也將定期搭配金融生活調查結果辦理,更有效協助精進普惠金融政策,並強化落實各項政策之執行,期待以金融手段促進公眾福祉。

多面向推動普惠金融與宣導金融知識

近年來,金管會已針對不同族群,戮力推動各項普惠金融措施,以促進金融可及性、使用性及品質,並已獲致相當成果,簡單摘要〔如表1〕。

在推動普惠金融措施的同時,金管會也強化國人金融素養及確保金融機構落實以公平合理方式對待所有客戶。尤其自2006年起訂定及實施「金融知識普及工作推動計畫」,邀集所轄業務局處及金融研訓院等周邊單位共同執行,金融知識普及工作已累積相當成效,第五期(每3年1期)截至2020年6月底,已辦理2萬餘場金融知識宣導活動,累計超過319萬人次參加。

「百尺竿頭,更進一步」,為進一步將金融知識更有效推廣至不同區域及族群,深化金融教育質量且更具包容性,金管會增邀17部會參與,並號召具金融專業之退休金融從業人員投入教育行列,以及持續整合各金融周邊機構及各金融業公會等資源,訂定第六期推動計畫(2021年至2023年),作為未來3年共同推動相關金融知識普及工作之藍本。

展望未來,金管會將持續推動及精進前述各項施政,鼓勵金融業者開發符合民眾需要之多元金融商品及服務,並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及金融教育宣導,落實以金融手段促進公眾福祉目標。

政策獎勵金融機構提供多元商品

金管會除從前述各項金融策略推動普惠金融,也給予業者實際的「蘿蔔」,引導及鼓勵金融機構多元化及量身訂作符合各類型企業及民眾不同需求的金融商品,重要措施如下:

一、協助中小企業及新創重點產業取得資金:

推動「本國銀行加強辦理中小企業放款方案」、「獎勵本國銀行辦理新創重點產業放款方案」,鼓勵銀行在兼顧風險控管下,對中小企業及新創重點產業辦理放款,協助取得所需資金。

二、獎勵銀行開發多元信託商品:

1.評鑑及獎勵措施:2015年11月發布「信託業辦理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財產信託評鑑及獎勵措施」,自2016年度起實施5年,並陸續依評鑑結果,每年評定10家辦理績效優良業者予以獎勵,提供金融業開發安養信託商品及拓展高齡者客群之誘因。

2.滾動式修正法令:為有效引導銀行積極與異業或其他金融業結盟,開發結合安養照護、醫療服務等功能之創新性信託商品,已視業者實際辦理情形,3次修正前述評鑑及獎勵措施,導引銀行積極研發及創新安養信託商品及服務,以符合民眾實際需求。2020年9月更進一步發布信託2.0「全方位信託」推動計畫,期望改變信託業以往偏重理財信託的現況,積極發展滿足客戶生活需求之全方位信託服務。

三、保險評鑑及獎勵措施:

1.「提高國人保險保障方案」:2015年7月實施「提高國人保險保障方案」,對於保險業推行個人死亡保險、長期照顧保險、年金保險及微型保險等保障型及高齡化保險商品成效優良者,給予增加核准制商品送審件數之獎勵。

2.以獎勵政策引導業者調整商品結構,開發高齡化商品:增訂「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15條第9項規定,人身保險業之商品結構綜合評分值符合所定標準者,可獲得增加國外投資額度之優惠,再於2018年6月修正提高商品結構綜合評分值之高齡化保險商品計算權重,以加強鼓勵業者銷售及設計開發高齡化商品。嗣於2020年3月發布修正「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對保障型及高齡化保險商品占率符合一定條件之業者,給予核准制商品得採備查制辦理之獎勵,並對銷售占率下降者改變保險商品送審方式。

3.增訂「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規定,將「死亡保險平均保額」、「小額終老保險保費收入」、「商品結構綜合評分值」列為人身保險安定基金差別提撥率項目之一,引導業者調整其商品結構,發展滿足高齡者需要之保障型保險商品。

4.自2018年起提供特定保障型保險商品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得額外加碼,另配合長期照顧政策,自2019年起特定保障型保險商品定義增納長期照顧保險,並開放健康保險保障期間30年以上限制,以鼓勵保險業推動保障型保險商品。

四、鼓勵投信事業發行符合退休理財需求之基金商品:

2015年6月發布「鼓勵投信躍進計畫」,對於符合評估指標之投信事業辦理相關業務,提供法規鬆綁等優惠;續於2016年10月增列投信業者若開發提供符合高齡社會需求,適合退休理財規劃之基金商品,並辦理退休理財教育推廣,有顯著績效者,可視為達成躍進計畫評估指標之一。例如,投信業者推出以人生週期規劃的「目標日期基金」(Target Date Fund),可作為規劃該目標日期退休之投資工具。除了政策措施與獎勵,金管會也請金研院進行金融生活調查,了解民眾對金融服務及商品的認識及使用度,一方面檢視普惠金融措施推動的成效及後續可予以優化之處,另一方面也提供金融機構作為未來設計商品或提供服務的參考。

各階層民眾金融生活理想境界與期待

黃天牧主委早在2006年便對於印度尤努斯(Muhammad Yunus)博士及其創辦的格萊珉銀行(Grameen Bank)獲得當年諾貝爾和平獎的殊榮,印象十分深刻。當時挪威諾貝爾審查委員會(Norwegian Nobel Committee)說明其得獎原因時提及:「和平得以延續,端賴多數人能脫離貧窮,小額信貸是達成上述目標的工具之一,幫助社會底層擺脫貧困,有助於深化民主與人權。尤努斯和鄉村銀行證明,即使是赤貧之人,也能努力改變人生」。

因此,在黃主委心目中,金融對社會的意義,在於幫助減少貧富差距、促進社會和諧與實現包容性成長。透過金融服務的平等提供,協助弱勢族群藉由自身的力量脫離貧窮,如同格萊珉銀行提供小額信貸方式幫助窮人改變命運,以助平衡貧富差距,改善社會和諧,讓每個人都能公平地享有經濟發展成果。

為達此一目標,金融生態系的成員皆須持續努力。主管機關利用不同金融政策幫助各階層民眾改善生活、好還要更好;金融周邊機構協助對民眾強化金融素養,防制金融詐騙與剝削;金融機構提供多元及量身訂作的金融商品,滿足民眾財富管理、理財、自主生活、經濟安全、醫療照顧與安養、親族照護及財富增值等需求,促進民眾享有健康安樂富足的人生。

最末,借用黃主委為本調查報告撰寫專文的勉勵,「千里之行,積於跬步;萬里之船,成於羅盤」,推動普惠金融是日積月累、細水長流的歷程,沿途需要各式調查研究分析與各界建言,以適時檢討調整政策措施或經營策略。金研院也自我期許,將持續深入探討國人金融生活態樣並協助對金融教育推動方向進行校準,更期望真能如黃主委所言,「在潤物細無聲的不斷發展中,金融服務能夠益趨切合所有民眾需求,普惠金融得以花重錦官城」。(本文作者為台灣金融研訓院出版傳播中心副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