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
依文創產業生命週期 提供融資保證服務
資金推手——信保基金
撰文:蕭善言、陳淑美
依文創產業生命週期 提供融資保證服務
為協助強化文創產業發展,除傳統補貼與租稅優惠外,如何透過融資保證提升專款運用亦至關重要,並妥適掌握傳統融資工具,確保後續新種工具品質與執行成效。
據金管會「金融挺創意產業專案計畫」融資3年倍增計畫,規劃融資對象為文化創意產業之金額由2013年1,800億元增加為3,600億元。經統計,實際放款餘額依序為2014年底2,582億元,較2013年底增加765億元、2015年底為3,573億元,較2014年底增加991億元及2016年1至11月已達4,692億元,較2015年底增加1,119億元,均超過原訂之目標。
☉台灣文創產業可運用6類專案貸款
台灣文化創意產業可運用專案貸款主要計有6類,分別為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業貸款、促進服務業發展優惠貸款、促進產業創新或研究發展貸款、自有品牌推廣海外市場貸款及推動中堅企業躍升信用保證計畫。茲整理現行可運用專案貸款如52頁表1。
(表1)文化創意產業可運用專案貸款
項目 | 貸款額度限制 | 有無利率 上限限制 | 補貼利息 | 信用基金保證融資總額度 | 信保基金 保證成數 |
1.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 | 最高1億元 | 僅第4類案件無利率上限 | 僅第1類案件 無補貼利息 | 須計入現行同一企業1.2億元上限 | 最高9成 |
2.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業貸款 | 最高6,000萬元 | 是 | 是 | 最低8成 |
3.促進服務業發展優惠貸款 | 最高1億元 | 是 | 是 | 最高9成 |
4.促進產業創新或研究發展貸款 | 最高6,500萬元 | 是 | 否 | 最高9成 |
5.自有品牌推廣海外市場貸款 | 最高2億元 | 是 | 否 | 最高9成 |
6.推動中堅企業躍升信用保證計畫 | 最高3.33億元 | 否 | 否 | 不須計入現行同一企業1.2億元上限 | 一律9成 |
整理:蕭善言、陳淑美
值得一提的是,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第4類案件無利率上限,第1類案件無補貼利息。上開6項文化創意產業專案貸款,又以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及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案貸款,廣為文創業者使用。
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之內容詳如表2。有關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核貸額度以申請計畫實際需要之8成為限,分為4大類,其類別主要是以貸款金額為區別如表3。
(表2)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之範圍、內容及期限
範圍 | 期限 | 內容 |
有形資產 | 最長15年寬限期以3年為限 | 1.不動產:營業場所、含土地、廠房、辦公室、展(演)場 2.動產:機器設備、場地布景、電腦軟硬體設備(含辦理資訊化之軟硬體設備) |
無形資產 | 最長7年寬限期以2年為限 | 智慧財產權:專利權、商標、著作財產權等 |
從事研究發展、培訓人才之計畫 | 最長7年寬限期以2年為限 | -
|
新產品或新技術之開發或製造 | 最長7年寬限期以2年為限 | - |
營運週轉金 | 最長5年寬限期以1年為限 | - |
整理:蕭善言、陳淑美
(表3)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之申請類別
類別 | 貸款金額 | 貸款額度利息補貼上限 | 前5年補貼2%利率 | 是否有利率上限 |
文創第1類 | 小於或等於1億元 | 否 | 否 | 是 |
文創第2類 | 小於或等於3,000萬元 | 3,000萬元 | 是 | 是 |
文創第3類(曾取得補助款) | 小於或等於500萬元 | 是 | 是 |
文創第4類(先取得銀行貸款) | 小於或等於3,000萬元 | 是 | 依銀行核貸之利率 |
整理:蕭善言、陳淑美
上述第1、3類利率計算,目前國發會中長期資金運用利率為1.16%+銀行加碼2%-利息補貼2%=1.16%。文化創意產業曾取得政府機關各類計畫之補助款者,核貸額度最高不得超過500萬元。取得營業場所(包含土地、廠房、辦公室及展演場)之貸款,利息不予補貼。
第4類貸款,係文化創意業者逕向銀行申請貸款者,適用該類相關條件。銀行辦理前開第4類案件須符合以下規定:
1、本貸款資金須是中長期計畫貸款、短期循環動用的貸款種類不適用。
2、申請最終核可與資格認定權限在於文化部,因此銀行無法明確承諾一定可以通過相關保證。
3、第4類申請人須於款項動撥後才可申請,且利息補貼一律從文化部核准日後開始計算,不會追溯款項動撥之日起,且同一貸款契約以1次申請為限。
4、另已申請過其他政策性優惠貸款部分,將不受理利息補貼。
而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信保基金辦理信用保證之態樣與流程如表4:
(表4)信保基金辦理信用保證之態樣與流程
類別 | 第1、2、3類 | 第4類 |
直接保證 | 企業→文化部→信保→銀行 | 企業→信保→銀行→文化部 |
間接保證 | 企業→文化部→銀行→信保 | 企業→銀行→信保→文化部 |
整理:蕭善言、陳淑美
☉信保基金協助文創4階段資金需求
由於信用保證基金可以透過信用保證,分擔銀行辦理中小企業貸款之信用風險,提升銀行辦理中小企業貸款之意願,協助資金用途明確,還款來源可靠,信用無嚴重瑕疵,具發展潛力,但擔保品不足,經往來銀行審核原則同意貸放的中小企業取得銀行融資。從而,金管會已協調信保基金對於文化創意產業保證成數由最高8成,提高為9成,協助增加擔保品能力。
信保基金配合文化創意產業生命週期的以下4階段資金需求,分別提供各類保證服務:
1、創建期:創業資金、研發資金、購置生產設備、產品開發及行銷,如青年創業啟動金貸款、微型創業鳳凰貸款、小頭家貸款、地方政府相對保證貸款等。
2、成長期:短中期週轉金、中長期資金-擴充設備、量產、存貨規劃、強化行銷能力及健全管理制度,如一般貸款、商業本票保證、外銷貸款、購料週轉融資、履約保證、政策性貸款、知識經濟企業融資等。
3、成熟期:中長期資金、研發資金-擴充產能、改善財務結構及管理制度,如自有品牌貸款、政策性貸款、知識經濟企業融資等。
4、衰退與新成長期:研發資金-開發新產品,如政策性貸款、知識經濟企業融資等。
現階段信保基金、銀行及中小企業間三角合作關係如右圖。
☉以金融科技工具提供新資金管道
文化創意產業向銀行申請融資,原則上仍宜尊重市場機制,必要時政府才在一定規範下進行專案貸款,例如由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針對現行所負責相關事業訂定順序,深入了解其營運需求,再訂定辦法。
金融科技已經成為一股新潮流趨勢,逐漸改變全球金融市場的運作,台灣文創業者除運用傳統融資保證管道外,不可避免將運用新種金融科技商品模式(如群眾集資、網路借貸及第三方支付)等,政府可適時提供相關協助。
文化創意業者擁有可貴的無形資產,其評價機制對於取得銀行融資,具有一定的助益。我國目前已有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從事無形資產評價服務,可在現有基礎下,增強其廣度,勢必能為文化創意產業與銀行間搭起一道可行的橋梁。(本文作者為信保基金總經理、元智大學人文社會學院文化產業與文化政策研究所博士班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