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

落實資安及洗錢防制 應形成全行共識

採訪、撰文:林淑玲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專題演講

採訪撰文林淑玲

落實資安及洗錢防制 應形成全行共識


國銀如何因應國際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趨勢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認為有效的法令遵循係建立在銀行的法遵文化及高度標準的內部行為規則不管資安或洗錢防制都是全行的責任金管會將積極要求銀行有此共識

錢防制及打擊資恐議題是目前台灣銀行業在拓展海外業務時面臨的挑戰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指出提升風險管理以及讓金融制度更具彈性是銀行因應各項風險及有效度過經濟危機之關鍵有效的法令遵循係建立在銀行的法遵文化及高度標準的內部行為準則主管機關之法規僅為最低標準銀行董事會對於法遵之盡責是主要關鍵總行對於海外法遵人員及資源的支持才能確保銀行有效法令遵循之建立與落實

由中華民國銀行公會主辦台灣金融研訓院承辦之海外分區經理人法遵人員暨內稽內控研討會」,110日於美國紐約隆重舉行邀請呂蕙容以台灣銀行業全球擴展之挑戰為題發表專題演講

呂蕙容指出目前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已成為各國監理機關的監理重點因此各國也持續依據FATF標準強化其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規定例如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行網Financial Crime Enforcement NetworkFinCEN20165發布金融機構客戶審查規定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也在20166月底發布有關防制洗錢交易監控與篩選程序最終規範Final Rule on Banking Division Transaction Monitoring and Filtering Program Requirements and Certification)(Part 504之規定此外歐盟在20156月也發布其第四版的防制洗錢規定

各國金融監理機關監理趨勢

由各項法規修正近期裁罰案例及研究報告她認為可觀察到下列監理趨勢

1要求董事會應塑造重視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的法遵文化

2加重從業人員的責任尤其是高階管理階層及防制洗錢人員另裁罰對象亦由過去以金融機構為主擴及至個人

3要求金融機構應配置足夠人力及資源

4強化違反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執法要求並加重罰度

5加強風險基礎方法之執行包括要求進行風險評估及採取相關降低風險措施等

呂蕙容特別強調國銀須注意DFS發布的防制洗錢交易監控與篩選程序最終規範Part504金融服務業網路安全要求規範草案2項重要規定

防制洗錢交易監控與篩選程序最終規範Part 504方面她表示該規範已於今年度11日生效要求金融機構建置一個監控與篩選交易可能會違反反洗錢法BSAAML之程序同時要避免與受美國制裁對象如北韓進行交易並確保其符合風險基礎之設計另外明年415日起受監理機構每年須提交董事會決議通過或高階主管核准之聲明確保其交易監控程序符合法令要求為徹底落實執行DFS已增加監理人員並舉行實戰營針對實地檢查人員在原防制洗錢之金檢外進一步增強教育訓練

金融服務業網路安全要求規範草案部分呂蕙容指出該草案係保護紐約州防範網路攻擊之首例於去年928日起45日內公開徵詢外界意見該草案重點在於要求受監理機構

1建置網路安全計畫

2採行書面之網路安全政策

3指定資訊安全長負責執行監督強化新採行之計畫及政策

4訂定政策及程序以確保資訊系統以及與第三人間非公開資訊往來之安全性

她表示DFS署長Maria Vullo已明確指出資安是未來監理重點因為發生危機之跡象持續出現金融服務業已是網路威脅之重要目標因此金融業管理階層必須正視此項議題並為金融機構之網路安全計畫負責每年提交聲明確保營運流程符合該等規範該等網路安全計畫應能確保公司之健全經營並能保障消費者目前該法案預計2017年生效將有過渡期讓金融機構進行調整

DFS對資訊發展與網路安全看法

呂蕙容並提醒Maria Vullo在資訊科技發展與網路安全方面的4項重點看法頗值得國銀注意

1DFS希望每個個案達成的目標不是只有罰款及起訴而是希望金融機構從中學習充分利用該等經驗打造法遵體系避免相關事件再次發生落實執行相關規範相當重要DFS也會繼續推動金融機構對於個人資訊之保護當然不可能避免所有缺失但金融機構須有足夠資本與資源去保護其資訊系統及客戶資訊

2金融機構應維持先進的系統去面對非比尋常的風險資訊系統應持續更新並與風險態樣同步金融機構不能等問題發生後才用金錢支付罰款而是要確保管理階層平日即避免可能發生之風暴

3防制洗錢與網路安全不能用成本效益作分析因為面臨資助恐怖主義網路攻擊之風險太大網路安全是整個國家都必須面對的議題更何況金融機構是首要攻擊目標有人表示符合網路安全成本過高但有什麼風險會高過外國政府企圖干預美國總統大選因此防制洗錢與網路安全不適用成本效益分析任何國家都禁不起駭客入侵試圖影響該國總統大選結果

4外界評論執行網路安全之法遵成本過高也有評論銀行對於網路安全需要更強勁之改革DFS認為其規範要求尚屬適當網路安全不能處於討論階段需要具體方案來達成

美國對國銀在美分支機構關切重點

綜合上述監管法規發展與趨勢呂蕙容指出美國金融主管機關對國銀在美分支機構關切重點包含

1銀行秘密法╱洗錢防制之執行

2法規遵循

3資訊及網路安全控管

4放款作業風險控制

5風險管理如流動性風險利率風險及信用風險之控管

6總行對分行之監督與管理

7員工教育訓練

8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

因而國銀海外分行管理面臨5大項挑戰管理成本增加人才招聘與培訓不易亟須建置有效資訊系統俾發揮交易監控功能當地業務拓展受限跨國語言差異此外海外分行之經營也面臨除遵守母國法令規範亦須遵守地主國法令規範的困難不過呂蕙容強調法遵是全球重要趨勢我國政府相關部會與銀行業均積極因應

近期我國法務相關部會已因應FATF標準及指引文件並參考國際立法例增修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相關規定而金管會亦透過發布函令方式要求金融機構執行風險評估相關事宜例如為確保各銀行依規定落實執行風險評估及訂定執行AMLCFT計畫金管會已函請12家銀行應洽獨立第三人進行查核20174月底前將經提報董事會通過之查核報告函報金管會其他銀行亦請其內部稽核單位辦理相關查核及於20173月底前將經提報董事會通過之查核報告函報金管會如未能於以上期限內完成得向金管會申請展延到7月底

國銀海外分行應強化之監理方向

為強化海外分支機構監理金管會亦函請各銀行應強化海外分支機構防制洗錢法令遵循及風險控管相關措施包括

1強化稽核制度總行稽核單位應加強查核海外分支機構之洗錢防制是否符合當地規定必要時應委由外部獨立專家進行查核如委由外部專家進行查核總行應善盡督導之責

2落實法規遵循法令遵循主管應確實熟悉當地國金融法令並應向總行專責單位定期彙報以利總行採取適當督導措施海外分支機構對地主國監理機關之檢查函件及溝通情形應詳實記載並即時回報總行

3與當地主管機關保持聯繫總行應與當地主管機關保持聯繫溝通以有效督導海外分支機構之缺失改善符合當地主管機關之期待

4加強人員訓練總行派駐海外分支機構之負責人應具備適足之經驗及訓練對於派駐海外分支機構之高階經理人應有完整之訓練計畫避免人才斷層

呂蕙容的專題演講引起熱烈迴響出席者提問踴躍多數問題關切如何拉近總行與海外分行對於落實與執行法遵的認知她強調不管資安或洗錢防制都是全行的責任不是海外分行的權責而已金管會注意也重視此議題會更積極要求銀行高階主管必須有此共識此外金管會也會持續透過台灣金融研訓院舉辦董事會成員受訓課程研討會多了解國外法令

在資訊安全方面有出席者關切DFS指定資訊安全長負責執行監督強化新採行的計畫及政策台灣是否會有相同規範呂蕙容表示國際重要議題台灣也相同重視對於金融資安弱點除了要求獨立專家進行檢視外檢查局也會對資安進行查核有關資訊安全長負責執行監督強化新採行的計畫及政策台灣將採漸進式做法符合國際規範

對於海外分行代表建議將董監事等主管受訓課程時數等提供英文文件讓海外分行轉呈當地主管機關備查以示台灣銀行董事會遵守與落實法遵的決心呂蕙容認為此建議很好鼓勵銀行能將相關訓練做成英文書面紀錄提供作為美國金融主管機關檢查之參考由台灣金融研訓院辦理之課程亦比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