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
拓展普惠金融多元觸角
創新金融商機》以新科技新思維
撰文:楊雅惠
拓展普惠金融多元觸角
普惠金融發展已是全球矚目議題,更有50多國將提高普惠金融列為重要目標,期許讓社會各階層民眾及各類型生產活動能合理獲取資金挹注,而如何激盪新舊普惠金融走向創新,仰賴政府、企業與全民來共同努力。
楊雅惠小檔案
現職:考試院考試委員、臺灣大學財務金融系兼任教授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經濟學博士
經歷: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委員、中央銀行理事
歷經各國多年金融發展,金融服務型態已有若干改變,原本是傳統金融服務型態,採面對面櫃台服務方式,隨著網路金融與數位科技之推出,數位金融已是全球先進金融趨勢,將數位科技配合普惠金融,在國際上獲得認同。
20國高峰集團G20訂出普惠金融的3個維度:1、金融服務之可及性(access);2、金融服務之使用性(usage);3、金融服務之品質(quality)。G20並訂出29種指標,包括支付系統、ATM與銀行分行普及度指標。2016年杭州G20會議公布「G20數位普惠金融高級原則」,把數位科技帶入普惠金融之內涵更為加強,在傳統工具外,加入科技工具,讓普惠金融之觸角更為多元拓展。
民眾普惠金融逐年拓展
普惠金融與弱勢族群協助之著名案例,當推2006年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孟加拉的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他創辦了「鄉村銀行」(Grameen Bank),提供小額信貸,讓無數赤貧人民在無須擔保或抵押的情況下,借到小額信貸,尤其是弱勢婦女,讓赤貧人民得以順利借到小額貸款,用以創業並改善生活水準,進而擺脫貧窮。他不但造福孟加拉,也引起不少國家效法。
台灣在經濟發展初期,金融機構並不普遍,許多民眾需要資金時不易由銀行獲得融資,地方上資金通常仰賴基層金融,也就是農漁會信用部以及信用合作社,此在台灣金融發展裡面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雖然這類的金融機構,規模與聲勢都不如一般的商業銀行,但是對於地方的民眾,提供較為親切而貼心的服務,乃是非常重要的普惠金融。1970年代在金融體系尚未健全之前,民間借貸市場的規模,大概占正式金融體系裡面的1/4至1/3左右,民眾需要資金只好向民間借貸市場設法來籌措,包括俗稱的地下錢莊。接著隨著金融體系逐漸發展,1990年代金融自由化後銀行家數增加,普惠金融程度就越來越高。
衡量台灣的普惠金融程度,可以由若干指標來觀察。首先可以觀察每一個分行機構所服務的人口數,仰賴每分支機構的人口數甚多,代表普惠金融程度不夠普遍;仰賴每分支機構所服務的人口數越少,代表分行機構越普及。我們由圖1可以看到,在1997年仰賴每分行機構所服務的人口數為4,197人,這個比例逐年下降,到2001年時降為3,836人,接下來趨近平穩。2011年之後,這個數字還稍微有一點回升。分行機構的普及程度,雖然並沒有再增加,而銀行與信用合作社向主管機關金管會申請在偏遠地區設立分行,在正常情形下會獲得金管會之優先考量核發執照,看重偏遠地區之普惠金融。
另外一個衡量指標是ATM所服務的人口數,如果ATM相當普及,則仰賴每ATM服務的人口數就相對較低,若不夠普及,那麼仰賴每ATM服務的人口數就增加。由圖2可看到,1997年ATM機台所服務的人口數為1,925人,到了2005年這段期間持續下降,少於1,000人,大致上穩定。2016年逐年微幅下降至864人。仰賴每ATM提供服務的人口逐年下滑而趨於平穩。
第三個指標是觀察每一個人所擁有金融卡的張數。圖3非常清楚的顯示,每一個人擁有的金融卡張數快速增加。從1997年的平均2.12張增加到2016年的平均8.14張。換言之,每一個人所擁有的金融卡增加,交易的便利程度提高,無論在哪一個鄉鎮、哪一個地區,都可以獲得金融交易的服務。
企業普惠金融的多元挹注
企業是否能順利取得資金,攸關企業與經濟的發展,頗為重要。台灣在經濟發展早期,國營企業與大企業較容易從金融體系取得資金,但是中小企業一般不易由銀行機構籌資。因此,政府設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成立中小企業專業銀行,提供各種中小企業融資協助,包括信用保證基金、專案貸款等,並且鼓勵各銀行多多承辦中小企業放款。
從圖4可見,近10年來銀行機構對中小企業放款餘額占總放款的比率,大致上呈現上漲的趨勢,2005年為16.06%,慢慢增加到2015年24.48%。比率持續上升代表銀行機構對中小企業的放款有普及的現象,中小企業向銀行籌資比以往相對容易。
一個理想的企業金融體系,應該是讓企業從開始籌辦到成長成熟的每一個階段,都能夠順利從金融體系取得所需要的資金。而每一個階段所適合的金融服務型態並不相同。在開始籌辦的階段,需要種子基金,較適合可以接受高風險高報酬的金融型態,例如創業投資事業以及創業天使。接下來,政府如果有意抉擇某類產業或某類企業活動,認為有值得推動的價值,又不容易從民間取得資金,政府考慮適度的介入,由政府提供資金予以協助,包括投資、低利貸款、補助款等。接下來,達創設階段,可以由工業銀行進行投資,如果企業已經成長了,可以由商業銀行予以融貸資金。接下來企業成熟後則進入資本市場,透過上櫃、上市等方式,募集資金。
每一個階段每一項金融服務型態的性質都不相同,由於在創辦的階段風險比較高,較不穩定,會要求比較高的報酬,創投可以扮演此階段挹注資金的角色。而到了最後成熟的階段,屬於相對穩定成熟的企業,其績效有過去歷年來的紀錄可循,具有穩定的獲利性,開放投資大眾可以加入這個行列。事實上,為鼓勵新創事業,資本市場也提供了興櫃、創櫃等板塊。
換言之,如果在社會當中,金融體系能夠在企業發展的每一個階段,都提供適合該階段的金融服務,可謂是較為理想的企業普惠模式(詳見圖5)。
新舊普惠金融模式蘊藏商機
普惠金融的服務型態並不拘於傳統的方式,由G20數位普惠金融原則,數位金融將打入金融體系領域,甚至用到普惠金融方面。換言之,普惠金融不再只是傳統的透過增加分行據點或ATM之方式來達到目標,而是透過日益普及的數位技術、網路交易,讓社會各階層、各地區都能取得金融服務。雖然對於較為年長者而言在使用數位技術方面,尚有若干障礙,但是這種現象可望逐漸改善。把數位技術加入普惠金融的領域當中,則偏遠地區與年齡差距就不再是金融服務的一項障礙。
無論是傳統的普惠金融舊模式,或者是數位的普惠金融新模式,都具有相當的商機,商機可以新創、可以延展。只要在提供普惠金融的過程當中,能夠讓需求者確實得到金融服務,並且運用所獲得的資金,從事活動或生產,必然對其經濟行為有所助益,也同時能夠帶給金融體系相當回饋。尤努斯在孟加拉的鄉村銀行,原來目的是要幫助弱勢的婦女走出貧窮,而實務上運作起來,這些婦女的逾期放款比率並不高,甚至比偏重男性客戶放款之逾期比率更低,其成功的例子也激勵了很多國家在普惠金融上的投注與努力。
將來數位普惠金融提出之後,年輕的族群也可以運用此管道得到資助,各種交易活動更為順暢,消費行為更具激勵作用,有助經濟成長以及社會發展。因此,無論新式或者舊式普惠金融模式,只要耐心細心的去推敲,納入新科技新思維,必然可以找到相當多的商機型態。
金融普及有賴普及教育。要推廣普惠金融,必須讓供需雙方都知道金融體系可提供哪些金融服務。除了對於金融業者加強普惠金融的觀念外,更需要對金融需求者予以普及教育。無論是企業或者是ㄧ般的民眾,都讓他們認知金融體系的結構,以及可以提供的服務型態,供企業界與民眾來選擇適合自己的金融服務方式。
推廣普惠金融,打造成熟而多元的金融體系,潤滑經濟交易活動,創造加值商機,亦有助於消弭貧窮差距,頗值得各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