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

韓國經驗》以社區整建維護

取代大規模都市更新
撰文:黃麗玲

在韓國,創造地方再生模式與新城市價值的是強韌有活力的民間、社區團體,以及少數願意支持這些改變的政府公務員,而不是房地產業者。對於都市更新、都市再生與老舊建築物,城市的房屋若真至破敗,或是有結構安全問題,拆除重建不可避免。但「老舊房屋,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為之?」過度強調拆除重建的政策,已經讓政府與民眾對於「整建維護」取向缺乏想像。事實上,整建維護更能回應在低經濟成長年代中提升住宅環境的需求。在台北市,若是為了自住,一般中產階級家戶有可能負擔不起更新成本(包括建築以及時間成本),卻可以不同程度的方式負擔修繕成本;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