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
美國經驗》公共利益先於地主權益
徵收制度聞名
不像台灣都市更新法令,是以保護地主分配的權利為前提建立權利變換制度,講究民主人權的美國在處理都市更新議題上,是以剝奪所有權的方式徵收推動更新,因此經常強徵強拆。當台灣正為文林苑強拆、長安西路強拆輿論議論紛紛之際,大多數的人可能並不知道美國這個講究民主人權的國家在面對都市更新的問題時,所採用的制度與作為是更為強烈的徵收(eminent domain),原地主不但要被強拆民宅還被剝奪所有權,也無權在更新完成後分回任何房屋,唯一獲得的只有一筆所謂公平市價(fair market price)的補償金。這筆補償金是以更新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