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
提高農產附加價值
發展「六次方」產業 開拓農業新出路
透過包含金融在內的各項支援措施促進農村六級產業化的推動,將合理利潤分配回第一產業,改善農村經濟及環境,可進一步吸引年輕人回鄉打拚,縮短城鄉差距,並適時解決部分食安問題。
所謂「六次方產業」,又稱「六級產業化」,就是「一級產業加二級產業加三級產業」,其中一級產業指的是原始生產端的農牧業,二級產業指的是製造生產,三級產業則是指通路銷售服務。
概念源自東京大學名譽教授今村奈良臣在1990年代的研究,其研究發現日本農業生產的初級產品,輾轉販售至消費者手上時,未經加工的產值僅占20.7%,其他部分利潤均被轉移到非農業部門,是以提倡六次方產業,期望把農產品附加價值留在農業與農村。
觀察台灣農業與農村發展的近況,面臨食安危機、糧食自給率偏低、農地流失與零細化、農家所得偏低以及伴隨的農村人口流失等問題,更遑論外在的國際自由貿易競爭對在地農業的衝擊。
基於此一現況,期望提出「六級產業化」之概念,引進產品加工與行銷服務層面的經營思維,激發多元創意,將地方的農業資源予以整合活用。如此,傳統農村所能觸及的市場規模就可擴大,結合生產、加工與銷售一體化提升附加價值、增加就業,從而促進地區活化與再生,同時藉此提高產製流程中的品質控管、降低資訊不對稱的食安問題。以經濟學理解釋,就是整合農業與下游產業的關係,藉此擴大原本營運規模與提高農業的附加價值。
日本以金融支持「六級產業化」
日本農業與台灣一樣屬於小農制經營,同樣面臨消費與飲食習慣變遷、糧食自給率偏低、農業經營者高齡化以及農村老化等現象,鑑於農業逐漸沒落與六級產業化對於提振農業經濟活力之潛力,農林水產省於2010年3月的「糧食‧農業‧農村基本計畫」提出六級產業化政策,同年12月公布《六級產業化法》(全名為《活用地域資源、促進農林漁業者等之新事業的開創及地域農林水產物利用法》),希望善用地方資源,並且鼓勵農林漁業者對於新事業的開創及推動有關農林水產物之利用。
日本政府在相關法規與方案中載明,政府必須在金融制度面,擴充適用範圍、促進導入加工、販售設施以在當地建立有利於發展六級產業化的體制。具體而言,金融方面給予的支持包含:
1.擴大無息貸款之對象:擴大對直接從事農林漁業者無息貸款之對象,且把償還期限從10年延長至12年,寬限期由3年延長至5年。
2.擴大相關債務保證之對象:食品加工與銷售所涉及的研發及成果應用所需資金也納入債務保證之對象,同時也對協助農林漁業之民間事業者提供無息貸款。
3.編列預算協助六級產業化的融資服務:融通六級產業化所需的農業改良資金以及短期營運資金,擴大農業改良資金規模,新增短期小額貸款。
4.設立「農林漁業成長產業化基金」:由官方與民間共同設立基金,融通產業發展所需資本。此外,為推動農林漁業的成長及產業化,由地域基金對六級產業化事業者出資,提供經營支援與產業化措施,並由六級產業化的專家進行經營診斷,提供各種建議與支援,基金運作架構及支援體系(詳見圖)。
前述政策推動至今,在日本全國已有不少實績,成果遍布北海道、東北、關東、中部、近畿、四國與九州等地方,岐阜縣的糕點名店「惠那川上屋」就是有名案例。此舉除增加當地農民契作收入外,也帶動相關產業鏈經濟產值的成長。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參考日本經驗,可以發現不少熟悉且值得參考的政策,前述的金融政策與工具並非新創,在台灣也不陌生。
其次,台灣農政單位曾經提出「小地主大佃農」與「漂鳥計畫」也都有鼓勵年輕人返鄉務農,將農業產業化之意味,在整個發展農業六級產業化的配套中都可加以組合優化。
政府協助解決農業產業化的挑戰
實務方面,除了全聯總裁徐重仁的大力倡導,周遭信手拈來都有隱含六級產業化精神之實例。首先是921地震後捐錢重建筆者母校——台中市塗城國小的新竹科技廠商老闆劉天和,罹患大腸癌後開始重視食安問題,便投入大量資金與時間在澎湖自建漁場,開創出「天和鮮物」,整合一、二、三級產業闖出一片新天地。
另外,筆者大舅在8年前為了照顧年邁外婆而從台北返回彰化大城老家務農,除自家耕地外陸續耕作其他親戚及岳家田地數甲,配合政府政策進行小麥復耕工作有成,大舅媽則發揮巧思,結合自家耕種的小麥、稻米、花生與麥芽等在地材料,經歷多次試誤後研發出「麥稻爆」與「麥花香」等食品,透過親友與口耳相傳進行銷售,開創出交給糧商外的另一選項,產品除推廣到台灣本土外,也透過親友帶到香港、中國大陸、新加坡、美國與奧地利等地。
在前述的2個身邊案例中,天和鮮物與麥稻爆都曾遭遇不少困難與挫敗,天和鮮物幸虧劉董事長早年事業有成、累積不少資金,加上多年的成功企業經營經驗,故得以化險為夷。麥稻爆因產品單純且規模較小故未面臨到天和那樣大的財務缺口,但在整個過程中也面臨人才和資金的短缺。
人才方面,因為農村謀生不易,自家子姪輩都在北部都會或國外謀生不願返回農村;資金方面,在整個一到三級產業的過程中,需要額外投入大型耕耘機、堆高機、冷藏庫與高效研磨機等農業機械,尚不包含日後產品大量生產與包裝的機器設備,這些投入並非一般小農或農企業所能獨力負擔,此刻便需政府農政單位或金融機構給予支援,針對有關六次產業化事業的相關設備予以資金補助。
例如對生產、加工與販售時必要之機械設備優惠貸款,或是在業務開始前便給予事前的承租權抵押貸款支援購料或短期週轉金需求,同時擇優予以利率或寬限期的優惠,這些都是可以協助六級產業化的有效金融支援。
呼應新農業政策與經濟發展主軸
農村普遍面臨人口老化,年輕一代在農村沒有好的工作機會,使得農村人口持續減少,然都會區的高房價和高物價又成為年輕人不能承受之重。如何創造新的就業機會吸引年輕人返鄉,同時均衡區域發展,避免人口與資源過度集中,已是一項國安議題。此外,農業與相關加工製造產業仍有國家安全價值,不可輕忽而完全仰賴國外進口農產╱製品。
平心論之,台灣農村與農業發展多年,雖面臨不少挑戰,但仍具有相當之特色與優點。政府規劃以「結合在地產業」、「國內需求支持產業」、「進入國際市場」等3大步驟,提出「五加二產業」作為策略性發展重點,其中便包含了新農業在內,足見政府對農業發展現況與問題亦有相當認知。
本文期望透過農業六級產業化的推動,結合「創新、就業、分配」為核心的經濟發展模式,為農業與農村進行改造,也將供應鏈去中介化,縮短生產者(農田)到消費者(餐桌)的距離,適時導入資訊科技確保生產製造流程品質,解決部分食安問題。相信透過包含金融在內的各項支援措施促進農村六級產業化的推動,將合理利潤分配回第一產業,改善農村經濟及環境,可進一步吸引年輕人回鄉打拚,縮短城鄉差距,並適時解決部分食安問題。(本文作者為金融研訓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