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

有效控管試務風險 打造公平專業檢測平台

採訪、撰文:蔡佩蓉

台灣金融研訓院強化電子偵測設備

有效控管試務風險 打造公平專業檢測平台

採訪、撰文:蔡佩蓉


中油、台電等國營事業招考傳出電子舞弊事件,引發社會各界對考試公平性的重視。台灣金融研訓院為持續精進辦考專業,率先邀請同業專家提出經驗分享。

求職不易的社會氛圍下,少數人為求終生穩定的工作,願不惜擲重金,且因非國家考試若有作弊無法可罰,再加上通訊技術的發展,使得電子舞弊集團嘗試以不正當的方式涉入各項考試,今年就陸續傳出中油、台電等招考有電子舞弊事件。

台灣金融研訓院因辦理金融業證照測驗與受託辦理銀行新進人員甄試,具備豐富且專業的辦考經驗,因此受到部分國營事業委託辦理僱員招考。

其中,2月下旬媒體報導中油招考疑似發生舞弊,在監察院調查報告中顯示,台灣金融研訓院並無試務程序上的缺失。然而,科技發展日新月異,為持續強化各項防弊措施,不斷精進相關設備與試務流程,設法杜絕考試作弊歪風,台灣金融研訓院特於10月13日舉辦「試務防弊措施經驗分享」座談會,並由院長黃博怡親自主持,邀請國內辦理測驗單位及通訊偵測相關單位之代表與談,作為日後精進之參考,力求提供更公平、公正及優質的專業檢測平台。

應建立平台打擊科技舞弊

首先,考試院考試委員楊雅惠指出,面對資訊科技發展迅速,電子舞弊手法不斷推陳出新,這是所有辦理測驗的公、民營單位共同面臨的挑戰。別於一般考試,國家考試在有法律的保障下,較能嚇阻考試作弊的發生,若查證屬實者,可以依據《刑法》137條妨礙考試罪移送法辦,一般考試卻無法可管,反而因此助長舞弊集團涉入大專院校、國營事業或一般企業的招考。

雖然大專院校、國營事業或一般企業的招考並非屬於國家考試,然而有些考試規模並不小,一旦發生舞弊,將損及多數應考人的權益。甚者,招募機構因而錄取不適任的人選,對於未來公司的經營亦可能招致更大的損失。楊雅惠建議舉辦考試的單位也可尋求法律諮詢,評估自訂的應試規則辦法的效力,若有考試作弊事實者,應拒絕該考生在一定期限內再次報名同樣的考試。

此外,無論是國家考試或民間招考,要能建立試務風險交流平台,定期交換試務與防弊經驗,共同合作來打擊電子舞弊集團,將可發揮事半功倍的成效。除此之外,也建議多方諮詢資訊專家提供相關科技訊息,早一步了解新的電子舞弊態樣,將有助於採取更有效率的防範措施。

考選部研究委員林妙津表示,考選部近來針對專技人員資格測驗,陸續採行電腦應試方式,考題題次以隨機亂序處理,大幅降低考試作弊的機率。惟電腦應試成本高,且場地也相當受限,目前尚未能普及至所有國家考試,多數國家考試現仍採以筆試方式進行。而為了加強國家考試的防火牆,協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進行無線電偵測,並自行設置巡場主任配備電子偵測儀器,至每間試場加強偵測巡視。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考試服務處處長舒琮慧則分享,升學考試屬高度競爭受社會關注,大考中心對維護試務工作的嚴謹性不敢有半分懈怠,在應考規則、偵測方式與設備,取法於考選部辦理之國家考試。過去亦遠赴國外考察如何有效防弊,發現西方國家不太有考試作弊事件,或許是文化與國情不同,因此關注度不同;而大陸地區因人口多,考試作弊情形也多,防弊措施與偵測設備頗有可參考之處。

強化偵查維護應考人權益

技專院校入學測驗中心考試業務處試務組組長邱淑茹特別提到,不間斷的提供相關案例給監試人員,讓監試人員對電子舞弊態樣有更深一層的認識與了解,藉此提升監場的敏感度,畢竟第一現場的舉證最為關鍵。透過監試人員判斷出行為異常的考生,才能縮小聚焦電子偵測範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北區監理處處長溫俊瑜、電信偵查大隊副隊長朱瑞生皆提出強化資安觀點,並樂意協助提供電子偵測儀器製作技術,承辦考試的單位可以考量以產學合作來量產,降低購置設備的成本,讓防弊可以做到更全面徹底。但綜合過去的經驗來看,無論防範措施如何面面俱到,仍是防不勝防,若能於事發前取得情資訊息,如此一來,對破獲集團式的電子舞弊犯案將有很大的助益,更呼籲一般大眾如事先知情應勇於出面舉報。

一般而言,在查獲電子舞弊事件時,外界第一時間都會質疑是否承辦機構在辦理試務上有重大疏失,卻忽略了沒發現並不等同沒有考試作弊發生;相反的,承辦機構若能於試前或試中察覺,其試務辦理能力是相當值得肯定的。因為再怎麼防弊,作弊率不可能為零,就如同警力再如何強大,犯罪率也不會等於零。然而,如何有效降低作弊機率,雖取決於個別應考人是否遵守試場規定,但辦理試務的各單位亦須持續努力防堵最後一道防線,維護大多數應考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