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
德國政經與歐洲央行
德國新政府動向 聚焦歐盟議題
2017年底歐盟執委會公布〈深化歐盟經濟暨貨幣同盟路徑〉,以組織架構改革加強經濟暨貨幣同盟。而大選後的德國新政府將如何落實這些金融措施,亦將影響全球金融市場發展。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德國被美國、法國、英國與蘇聯四強占領,1948年暫定「波昂」為臨時首都,1949年5月23日美國、法國與英國占領區合併成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1949年10月7日蘇聯占領區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直至1990年10月3日完成兩德統一,結束國家分裂的狀態。
德國為聯邦制與議會民主制的國家,共有16個邦,其中包括3個城市邦(柏林、漢堡與不來梅)。德國為歐盟的創始會員國,在歐盟中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且為人口總數最多的會員國,是歐盟第一大預算出資國(約占20%),採行社會市場經濟制度,工業基礎穩固,是全球第三大出口國。德國的社會市場經濟制度,在1950年代創造了經濟成長,被稱為「經濟奇蹟」。社會市場經濟致力於一個價格水準之穩定,因此貨幣政策在社會市場經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德國的貨幣政策係由中央銀行負責,也就是聯邦銀行負責貨幣政策,致力於穩定價格水準,避免通貨膨脹與通貨緊縮。聯邦銀行維持總論篇》德國政經與歐洲央行獨立性,不受任何政治人物的影響與干預,負責發行馬克(德國原來的貨幣)、決定利率,對於德國經濟發展發揮了相當的作用。
在1948年至1998年期間,由位於法蘭克福的聯邦銀行主導著德國的貨幣政策,1958年生效的聯邦銀行法名定聯邦銀行獨立性, 過去聯邦銀行奉行貨幣供應量(Geldmengensteuerung)的概念,而使得德國馬克自1948年以來成為全球最低通貨膨脹率的貨幣(每年平均值為2.8%)。
德國催生歐元不遺餘力,自2001年9月起,聯邦銀行運用所謂的「前置程序」,已經開始在銀行與商店使用歐元,特別是商店收受馬克,但找給顧客的貨幣為歐元,以便民眾開始習慣使用歐元。在這段過度時期,民眾可以同時使用歐元與馬克進行交易;2002年1月1日起,正式啟用歐元現金,民眾可以直接從自動提款機或銀行櫃檯提領歐元現金,自2002年1月底起,主要以歐元支付之外,更停止馬克作為支付工具,馬克轉換成歐元,可以說是無縫接軌。
歐洲經濟與貨幣同盟形成
自1999年1月1日起,歐盟的經濟暨貨幣同盟進入第三階段,2002年單一貨幣歐元正式啟用,成為歐元區的法定通貨,取代了歐元國的貨幣。歐元已經是美元以外,全球第二個最重要的儲備貨幣。歐洲金融市場的發展亦影響著全球金融市場,這也是我國必須更關注歐盟金融市場規範發展的緣由。
「歐盟經濟暨貨幣同盟」的貨幣政策由位於德國法蘭克福的歐洲中央銀行與會員國中央銀行組成的歐元體系(Eurosystem)統籌負責,德國聯邦銀行因而屬於歐元體系與歐洲中央銀行的構成部分。在2009年生效的《里斯本條約》,亦採納社會市場經濟作為歐盟的經濟制度,而使得德國經濟模式擴大範圍,法蘭克福成為歐洲金融市場的中樞。
施行貨幣政策,維持金融體系穩定
歐元體系首要目標就是要保證價格穩定,為施行貨幣政策,歐洲中央銀行理事會發展出一個貨幣政策策略,就是決策過程作為與公眾溝通的工具。此一策略一方面用數量定義價格穩定,自2003年起,以與前一年比較歐元區整合過的消費者物價指數提高2%為準,應保證中期的價格穩定,歐元區的物價上漲率多年來只輕微的高過歐洲中央銀行的預設值;另一方面是分析框架,即根據總體經濟指數與金融市場指數對價格穩定進行短中期風險的經濟分析,而中長期的價格影響則必須根據貨幣指數進行貨幣分析。除了施行貨幣政策外,歐元體系的任務還包括貨幣儲備的管理與促進支付系統順利的發揮作用,因此在全球金融海嘯爆發後,歐元體系更重要的任務是維持金融體系的穩定。
歐洲中央銀行理事會決定貨幣政策,但卻是由各會員國的中央銀行執行,歐元體系貨幣政策的核心為掌控貨幣市場的利息與清算條件,以符合貨幣政策的目標。因此歐元體系有許多的貨幣政策工具,金融機構需要中央銀行的現金以應付其客戶的現金需求、進行支付業務的清算與履行在中央銀行應保有的最低準備金。會員國中央銀行的現金主要是歐元體系的公開市場交易提供,至全球金融海嘯爆發之前,歐元體系清算主要是透過每週的主要融資業務,小部分是3個月的長期融資業務,另外有兩個常設的頂尖融資單位與存款單位,以便可以透過歐元體系的商業夥伴進行隔夜清算,以提供融資。
全球金融海嘯爆發後,歐元體系不斷的採取特別措施,以因應金融海嘯的衝擊,因而也導致貨幣政策的操作範圍,歐元體系不僅降低了基本利率(已經是歷史的最低水準),而且還降低固定利率、擴大擔保範圍、調降最低信貸門檻,甚至對特定的歐債危機會員國完全取消最低信貸門檻。
德國是歐盟成長穩定動力
1993年生效的《馬斯垂克條約》規定歐元國必須遵循凝聚標準,即公共財政、價格水準、以及與其他非歐元國貨幣的匯率與長期利率之穩定。由於擔憂德國馬克受到衝擊,當時的聯邦財政部長Theo Weigel在1996年都柏林舉行的歐洲高峰會議倡議明文規定這些凝聚標準,即為所謂的《穩定暨成長公約》,歐元國每年的新債務不得超過3%,總債務上限為其國民生產總額的60%。但很多會員國常違反這些凝聚標準,尤其希臘、義大利常常違反,甚至德國亦曾經違反過這些凝聚標準,但由於無制裁處罰規定,使得《穩定暨成長公約》並未發揮預期的效果。在全球金融海嘯爆發後,更凸顯經濟暨貨幣同盟的這些缺點。
在2012年正值歐債危機最嚴峻時,德國與歐洲中央銀行對於紓困基金的運作常有不同的意見,歐洲中央銀行扮演著紓困的角色,但德國對於希臘的公債高築、財政結構缺失多所批評,而要求各國應遵守嚴格的財政紀律。但經濟暨貨幣同盟的許多結構問題仍未完全解決,雖然歐盟已經啟動紓困機制、建立銀行聯盟、同時改革了歐洲的舉債規範、加強了各國的財政紀律,但事實上深陷歐債危機的會員國似乎經濟未獲大幅改善,這些國家的債務仍持續增加,歐洲中央銀行亦擔憂歐洲資本市場的「未爆彈」。
雖然德國是歐盟成長穩定的動力來源,是歐洲統合的發動機,在歐元區改革與持續發展上,德國清楚歐元區穩定的經濟發展對於德國經濟穩定成長的重要性,2017年9月大選結束後,德國至今仍未組成新的聯邦政府,雖然未來仍將維持「大聯合政府」(CDU/CSU與SPD聯合執政),但國內對於難民移民問題、社會保障與環境政策議題仍有許多歧見,德國新聯邦政府的穩定也牽動著歐盟的穩定發展,後續都是我們必須關注的焦點。
致力完成真正的金融聯盟
經濟暨貨幣同盟與啟用歐元是歐洲統合最重要的里程碑,對於歐元區的國家而言,經濟暨貨幣同盟結合了單一貨幣政策、經濟政策與會員國的預算政策。2008年爆發的全球金融海嘯,暴露經濟暨貨幣同盟結構上的弱點,凸顯歐元區總體經濟的失衡。有些會員國有穩固的經濟體質抵抗全球金融海嘯的衝擊,自金融海嘯爆發以來,歐洲中央銀行採取了一系列貨幣政策的因應措施,而歐洲議會、理事會與執委會、會員國都倡議建立銀行聯盟與加強在歐元區的經濟政策及預算政策之協調。歐盟也知道,唯有一個深化與完整的經濟暨貨幣同盟,對於歐盟的未來才具有關鍵的意義,因此必須在歐盟層級採取經濟及政治措施,以達到這些目標。
2015年由執委會主席Juncker、歐洲高峰會議主席Tusk、歐元集團主席Dijsselbloem、歐洲中央銀行總裁D r a g h i 與歐洲議會議長Schulz共同提出的〈完成歐洲經濟暨貨幣同盟〉報告,主張歐盟應致力於完成真正的金融聯盟、實現更融合的經濟暨財政聯盟與啟動民主責任及加強歐元區的組織架構。因此,2017年12月6日歐盟執委會公布〈深化歐盟經濟暨貨幣同盟路徑〉文件,是一個包裹措施,描述未來18個月將採取的具體步驟與措施,主要目標為在2025年以前,加強歐盟經濟暨貨幣同盟的一體化、效率與民主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