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

融合地方特色的社會住宅

創業與公義兼備 自由無憂的居住選擇
撰文:梁玲菁、李嗣堯、蔡孟穎

梁玲菁(臺北大學前合作經濟學系系主任、金融及合作經營學系兼任副教授、合作學社理事長)李嗣堯(臺中科技大學日本研究中心執行長)蔡孟穎(臺北大學合作經營學系助教暨國際企業管理博士)在法國,人們選擇居住社會住宅,並不是因為收入低買不起,而是寧願在沒有房產、房貸壓力下,過著自在有品質的生活。1894 年法國政府通過平價住宅(Habitation à bon marché, 簡稱HBM)制度,1895 至1903 年間已有3,000 幢平價住宅;1930 年代開始社會住宅,1953 年法國重建部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