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

電子商務新話題》BSB club

全方位視訊交易平台 虛擬購物闢新路
撰文:葉清宗

儘管現今流行的數種電子商務購物模式相當便利,亦有諸多缺點,現在透過銀行成立視訊交易平台,可望破解買賣雙方疑難。

前最流行消費者電子商務有「網路購物」、「電視購物」與「直播」三種,這些運用電子商務購物雖有優點且便利,但也下列共同缺點。包括1.買賣雙方信用不明毫無保障,商業糾紛多投訴無門;2.無法享受購貨的臨場感,商品無法客製化;3.商品種類僅限少量之低價消耗商品,高價位或服務性質高產品無法上架;4.電視購物台播放商品廣告時間,與消費者希望觀看時間不易磨合,收視率不易提高;5.消費者大部分以「貨到付款」、「信用卡刷卡」、「第三方支付」或「金融機構匯款」等,銀行金流服務相對較少。

為彌補上述交易缺點,應建構另一交易模式以資因應,以銀行為公正第三人,建立安心及全方位視訊交易平台積極介入買賣雙方交易(含篩選合格交易人、合約見證、相對保證、清算款項、融資、糾紛解決等)。對此筆者建議操作模式如下文。一家或多家銀行合作投資成立(Buyer Seller Bank Shopping club, BSB club),備置精密電腦網路和視訊設備,提供全天候視訊交易平台服務,除協助買賣雙方完成商流服務外,並以第三方支付方式滿足金流服務。

一、平台(club):平時蒐集合格「消費會員」加入,並整理現有消費會員之財務狀況資料,以利去腐陳新,增刪「企業會員」所供應產品、品質,售後服務等影音資訊備用。消費會員可24 小時全天候利用club視訊交易平台,從該項產品之供應商之網站訪視、詢價、訂約,club則提供保證、融資、付款、糾紛解決等,以補目前網路行銷(小額、品質、付款、糾紛解決)、電視購物(小額、訪視時段配合、品質、付款、糾紛解決)之不足。

二、買方(Buyer): BSB可積極邀請經信評等佳之存款、授信、理財或收入正常、穩定之客戶為基本「消費會員」,銀行給與信用額度簽約後,並給予專用帳號以便上網。

三、賣方(Seller): BSB徵求經信用評等佳、產品優良之賣方為「企業會員」(諸如汽車、電器產品、鋼琴、旅行社等供應廠商),請其提供該企業最新完整之產品影視資料,依行業別分類編號後,存於club視訊資料庫備查及訪視,並經常更新。

結合多重服務 便利有效率

以出國旅遊為例,當消費者計劃出國旅遊時,下班後,隨時利用自備電腦或視訊配備,上網瀏覽旅行社所提供旅遊資訊或影音資料,消費者從中選擇合適之旅遊服務(價格、行程、服務項目等),並透過club視訊平台,向旅行社下單由銀行在信用額度內對旅行社做付款之承諾,旅行社亦透過銀行向消費者做依約服務之保證,可向雙方收取保證費,若不合意時,銀行則可向旅行社收取點閱費。

另一方面,旅行社需要營運資金時,可向銀行辦理週轉金貸款。當消費者歸國後,透過電子交易平台委託銀行從消費者帳戶扣付款項,銀行可向雙方收取清算服務費,若消費者需以分期付款方式扣付,另收取分期付款利息。若有糾紛則可由銀行協助解決。

因此,銀行既為消費會員與企業會員雙方做保證,亦為雙方辦理款項清算服務,同時,也可提供企業會員辦理週轉金貸款,或消費會員辦理消費性貸款。對買方而言,網購不必親臨店面,隨時可透過BSB club平台點閱所需資訊,完成中介、下單、信託、保證、融資、清算等多重服務,不但作業方便、有效率、銀行給融資額度,資金來源無慮,銀行對供應商產品或服務做保證及糾紛解決,消費安心。

對賣方而言,消費會員皆經銀行篩選、保證,且給予融資額度,貨款無慮。若需週轉資金銀行亦可辦理週轉金因應。當銀行協助買賣雙方完成點閱、中介、下單、信託、保證、融資、清算等多重服務,如此複合式業務相信可成為金融業未來新趨勢。(本文作者為台灣金融研訓院菁英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