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創企業發展更有利

公司法大翻修 建立和善企業經營環境

107.9台灣銀行家第105期採訪、撰文:陳雅莉
耗時多年的《公司法》修法經過立法院三讀後即將上路,除配合11月的APG評鑑外,更希望能健全國內企業經營環境,帶來大利多。今年7月6日,立法院臨時會三讀通過《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此次修法,目的在於強化公司治理,友善新創環境,鬆綁新創企業募資及經營彈性,並與國際接軌,以及配合今年11 月的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評鑑,盼能建置完善的洗錢防制體制。近17年來最大幅度修法《公司法》全文233條,1931年7月1日起施行,至今共歷經25次修正;其中,尤以2001 年三讀通過的修正案與此次修正幅度最大。本次修法版本,包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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