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修正草案公布

契約法擬修正數 調整幅度最大

108.4台灣銀行家第112期採訪、撰文:張嘉伶
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獲得有史以來最大幅度調整,取消紛擾已久的3天審閱期,將契約撤銷權延長為14天,增加保戶的權益保障;另也為數位化保險打好根基,增加保險法規範範圍。金管會先前公布保險法修正草案,這是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修正,修《保險法》被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喻為是「上任後最難的一件事」,這次取消紛擾已久的3天審閱期,現行契約撤銷權是10天,但未在保險法明訂,這次在法律明訂,並延長為14天,對保戶權益更有保障,同時拿掉3天審閱期;並賦予團體保險法源依據,有助擴大團體保險業務,及增訂多項有利保戶規定等。提升消費者權益為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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