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
台灣新創種子資金難產 環境、思維需要大扭轉
台灣海外游資據保守估計已超過15兆元新台幣,台灣資本家可說是全世界最有投資潛力的一群,但不友善的創業環境,對新創公司募資是一大阻力;投資者的思維也亟需改變,跟上全球趨勢,才能讓台灣的新創種子茁壯成長。
對於任何新事業而言,資金是不可或缺的一環。台灣經濟起飛時,許多中小企業老闆可以憑著訂單向銀行貸款,這波經濟動能也將台灣推入了已開發國家的行列。然而隨著工業經濟成長,台灣也面臨了許多已開發國家曾有過的問題:產業轉型。
台灣身為世界的製造大國,面對中低階製造業的外移,其出路除了發展高階製造業以外,更必須加碼投資研發,並且導入軟體服務來創造更高毛利的新產業。
但說到這裡問題來了。過去勞力密集的製造業,業主通常都有昂貴的機器、廠房或土地可以抵押,但是今日許多新的勞力精簡型、創意型產業,是沒有什麼資產可以拿來做抵押的。因此,軟體科技新創的創辦人,除非用個人名義去借錢,否則是很難跟銀行貸款開業。
軟體科技產業日新月異,在美國這樣的大市場,軟體產業的大起大落,也造就了一種新的「暴衝型」創投模式。在這種模式下,投資人以可轉債(或股權轉換條款)或是認購股權的方式投資尚未獲利的新創公司,目標是透過少數暴漲的案例創造20倍、30倍以上的收益,來分攤其他失敗的投資案。這種投資模式跟傳統的創投和私募基金有很大的不同。而此模式不久後,也在同樣有大市場規模優勢的中國盛行起來。
大量的游資,過熱的房市
經濟起飛後的台灣,尤其在過去2、30年對中國不斷的投資後,創造了大量的游資。根據今年4月彭博社的報導,台灣的海外游資保守估計已超過15兆元新台幣,排名全世界第3,僅次於中國和美國;而台北身價超過3,000萬美元的富豪人數排名全世界第8。
如果相對於經濟總值而言,台灣的海外游資規模約台灣名目經濟總值的9倍,可見要說台灣資本家是全世界最有投資潛力的一群,也不為過。而回到台灣的資金,都到哪裡去了呢?
同樣的彭博報告也指出,台灣富豪是全世界最愛買房地產的族群,平均每人擁有5.4棟房子,比中東平均4.6棟和香港的4棟房還高。所以說,以台灣資本家的財富規模,照理來說應該可以提供創業家相當的天使投資和初期創投資金。
缺乏共識的創業環境
台灣過去10年除了本土資金以外,不乏有阿里巴巴這類的外資挹注。多年來,台灣創投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找不到案子,導致台灣創投界累計上億美元的創投資金卻找不到投資標的。這幾年也有越來越多創投,如心元資本、Mesh Ventures等創投基金,慢慢地將投資重心轉移到美國。
而台灣本地超過百間的加速器和育成中心,培育出數百支新創團隊,為何如此難以獲得創投的青睞?其實從數字面去思考,台灣的公司規模通常較美國小,而創投通常在一個A輪的案子至少出資100萬美元以上,很多新創公司其實不見得能夠消化這筆資金。以軟體業創投的習慣而言,一般創投在融資後股權占比通常都在2成到3成之間,這代表新創公司融資100萬美元(3,000萬元新台幣)後的估值會在300萬到500萬美元之間,這種資本額其實已經超過了台灣大部分中小企業的規模。
這也意味著台灣新創公司籌資後必須要有能力可以去其他市場攻城略地,而從台灣的雲端、資料API、金流服務、物流服務等軟體基礎建設都已落後於中國的情況下,大部分的台灣軟體新創是不具備創投所期望的國際競爭力。若我們換個角度,從新創公司的角度來看,台灣的環境對於有能力、有抱負的新創公司,也是相當不利。
台灣多數的新創加速器和育成中心,都只是純粹提供辦公空間和一些講座,而不注資。反觀美國主流加速器,如techstars、Y Combinator,甚至智利政府的Start-Up Chile以及波多黎各政府的Parallel 18,都有提供團隊百萬台幣的種子資金。在國外,接受加速器的投資和背書,通常會有鼓勵天使投資人跟投的作用。因此缺少了加速器投資的環節,天使投資人的投資意願也大大降低了。由此可見,台灣新創公司在草創時期的募資環境就已經較國外惡劣許多。
落後20年的新創投資思維
台灣過去的製造業榮景,大部分出自於代工和中價位品牌。而這兩種產業的特色,便是「技術規格就是產品」。因為市場早就被別人打開了,高端產品也被研發出來,因此台灣廠商只要東西做得出來,就一定有人買。而論及台灣的海外游資,多數仍掌握在過去製造業榮景時大紅大紫的台商手上。
然而,這種思維在人力精簡的軟體經濟中完全被顛覆了。2010年後的軟體產業已高度自動化,過去10人、20人才能開發、管理的軟體平台,今天可能1、2人就能夠完成了。因此,科技業的商業模式執行速度極快,有好的點子搭配資本,就可以像病毒般在市場中快速擴散。
過去台灣投資人的思維是以公司的有形、有價資產作為股權分配的基準,這點充分反映在台灣公司法中的股票面額設計。在新的軟體經濟中,經驗和技能比資本更難以取代,因此技術股的比重通常遠高於實收資本的股權比重。
這現象也促進了2015年閉鎖性公司法的通過與實施,同時也讓新創公司可以透過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可轉債)來募資。但是,4年後的今天,全台灣的閉鎖性公司仍只有1,700多間,在全台灣70幾萬間公司行號中是九牛一毛。
這也意味著即便政府建立了方便新創公司設計技術股與彈性募資的基礎,多數的投資人仍不願意買單。即便新創公司希望以可轉債的方式來募資,多數投資人仍要求草創公司為百萬台幣出讓3成以上、甚至過半股份,使得許多軟體新創在未有足夠研發資本的情況下,已經失去了過半的股權。
最根本的問題,算是整體投資思維上的保守。由於過去台商習慣現做現賣的生意,對於需要投注研發資本的軟體事業相當陌生、畏懼。而在數百萬台幣的初期新創公司,在產品尚未研發完畢之前,是不可能做出可靠的財務預估的,若用一開始的財務預估去注資和規劃股權,那體質良好的軟體新創的估值會被嚴重低估。這現象導致新創公司初期不是注資不足,就是找不到人投資,因此初期營運是非常困難的。而新創公司長期缺乏種子資金的情況下,也造成了下游創投基金無案可投的窘境。
(本文作者為費德智庫共同創辦人暨專欄作家。現專注於教育科技、社會企業、科技創業與創業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