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

年輕世代疾呼正視生態浩劫 永續發展不再是寧靜運動

撰文:彭勝本、黃瀞儀

各國過往長期扶持石化高汙染產業導致溫室效應,讓全球產生一連串對人類及生態物種的吞噬反撲。該如何有效降低都會區碳排放量、推廣永續性生產及消費循環模式,引導轉向綠色經濟,生產鏈轉型將是迫切亟待努力之要務。各國更應積極透過公、私部門資源整合,推動綠能永續工程。



2019年9月在氣候行動區域組織(Regions of Climate Action; R20)舉辦的氣候高峰會議中,出席與會的聯合國秘書長 António Guterres大聲呼籲指出:「該是對有害地球的汙染源課稅,各國政府須有具體行動方案來降低對化石等汙染性產業補貼,而不是對人民課稅。」各國過往長期對於石化產業的補貼模式,拿納稅人的稅金,扶持石化高汙染產業活動,導致溫室效應,已讓全球產生颶風、強降雨、致災洪荒水患、南/北極圈冰融擴大效應等對地球村人類及生態物種的吞噬反撲。他亦表示,有效降低都會區的碳排放量、導入綠建築工法、推廣永續性生產及消費循環模式,如何引導轉向綠色經濟,而非現有褐色經濟營運模式,生產鏈轉型將是迫切亟待努力之要務,再者,他力倡各國應透過公部門與私部門雙方資源整合來推動綠能永續工程。


此次峰會另一重頭戲為歐洲的氣候行動代表桑柏格(Greta Thunberg),此一年輕女孩也受邀出席聯合國所舉辦氣候高峰會,她的出席更讓此次峰會受到國際媒體高度矚目,在長期透過媒體網路發聲、學校罷課等行動,在歐洲年輕學子圈力倡氣候變遷所產生的生態浩劫負面效應已產生極大迴響,她在發言中高呼各企業財團的高階企業經理人、各國有影響力人士,不應僅僅只出席參加氣候高峰會的慶宴,而是該具體端出有效減緩氣候變遷之務實行動方案。


國際性商業機構在推動永續綠能及氣候變遷調適,主要指引乃參採由聯合國環境署金融倡議(UNEPFI)委員會所力推的「責任銀行原則」(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Banking; PRB)及「赤道原則」(Equator Principles; EP)等重要性原則,闡述其新版規範內容如下。


責任銀行原則與巴黎氣候變遷協議公約、SDGs理念一致


聯合國於2019年9月份於紐約召開氣候行動高峰會(UN Climate Action Summit)會議,由國際間管理總資產額達47兆美元的130家,包括花旗商業集團(Citi group)、荷蘭國際集團(ING)、德意志銀行(Deutsche Bank)等國際級金融機構共同宣布聯署支持由聯合國所公布的新版「責任銀行原則」,主要目標強調要能讓各國的經濟體由褐色經濟體質逐步朝向轉型至綠色經濟體發展,冀望能透過主要國際商業銀行機構的帶動,以協助氣候變遷方案的計畫推動。


聯合國新版的「責任銀行原則」強調與巴黎氣候變遷協議公約(Paris Agreement on Climate Change)、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的理念互為一致,主旨在於進一步推動將上述公約及目標的內容具體落實化。商業銀行藉由簽署「責任銀行原則」,同時代表銀行機構將經由審視對個別產業徵授信機制之重新調控,增加有利於永續生態之正向效益活動,降低不利的負向效益產經活動,透過金融產品設計及商業服務模式調整改變,以有效控管所暴露的下行風險。透過聯合國「責任銀行原則」的方案推動下,聯合國估計在2030年之前,各國總計將能催化出民間私部門高達12兆美元的資金參與投入於永續專案計畫中,更有效創造出高達300萬個新工作機會。


銀行授信業務評估應遵循六原則


新版「責任銀行原則」將要求商業銀行機構在制定企業本身營運策略、放貸給借款戶的授信業務評估機制中需遵循以下六項原則:


原則一:一致性(Alignment)

商業銀行的授信業務模式與機構發展戰略方案,需能與巴黎氣候變遷協議公約、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或各國所頒訂永續目標的基本價值與理念具有共通一致性。


原則二:影響與目標設定(Impact & Target setting)

清楚設定永續經營的目標,擬定依據目標訂定下的實施方案內容及如何有效進行計畫的監控,對於達成個別階段性目標的進展如何追蹤,再者,進行授信專案對永續理念原則的影響評估,加以明定清楚的目標及公告目標內容。


原則三:客戶與顧客(Clients & Customers)

商業銀行將建立與顧客之間的負責任關係,協助客戶和顧客對於推動綠能永續專案可持續方案的落實,針對推動綠能計畫的成果,績優客戶給予實質獎勵方案。


原則四:利益關係人(Stakeholders)

商業銀行應與授信專案相關利害關係人針對永續原則公民社會目標進行協商,針對利益可能受影響之處進行有效溝通。


原則五:公司治理及文化(Governance & Culture

因應授信由褐色經濟轉型至綠色經濟的企業營運戰略轉型,重新研議整體公司治理架構的重組可能產生正、負面影響效應加以評估,清楚建立一套對永續理念負責任的銀行經營文化。


原則六:透明度與責任承擔(Transparency & Accountability)

對於商業銀行在授信原則的重新調整之際,授信業務應建立一套透明查核機制,可藉由引入公正客觀第三方顧問來協助推動永續專案計畫的績效並加以審核,讓授信業務評估的責任有客觀衡量機制,以落實負責任的商業銀行所能發揮的企業社會價值能被彰顯。




聯合國環境署金融倡議(UNEPFI)委員會將分階段來推動金融機構志願性加入該會員組織,首先在第一階段,聯合國環境署金融倡議(UNEPFI)委員會會對各金融機構所提初步報告內容進行審閱、提出內容改善及可行性建議方案;在第二階段,針對各金融機構所設定氣候變遷政策目標制定之相關流程進行反饋意見回應,並輔導提出改進建議方案;在第三階段,針對金融機構所提目標流程若仍不符合聯合國環境署金融倡議(UNEPFI)委員會之規範要求,或未能具體體現出「責任銀行原則」的規範架構要求,聯合國環境署金融倡議(UNEPFI)委員會將就金融機構所提規劃內容之欠缺,或針對無法達成目標部分進行完善方案進一步輔導協助。最新版方案中,為讓簽署機構本身能具體落實原則規範,時程上所規劃改善措施的寬緩期為期最長不超過4年過渡期,4年後簽署機構須滿足所有應披露要求,若持續無法落實且無法提供合理解釋,則會從機構名單中除名,此得以免除社會外界有漂綠之質疑,更提升志願性參與簽署機構自身的商業聲譽。


本年度在聯合國所舉辦氣候高峰會之際,另一場由包括荷蘭國際集團(ING)等國際上32間管理總資產高達13兆美元,並已簽署「責任銀行原則」的金融機構公布一項氣候行動集體承諾(Collective Commitment to Climate Action)性宣言,未來將採行具體且有時間表的氣候變遷行動方案,以達成巴黎氣候變遷協議公約的共同目標及原則,此具體內容包括:金融機構所管控之投資組合需能具體反映出達成低碳氣候調適經濟發展之所需,以具體回應巴黎氣候變遷協議公約將溫度上升有效控制在2℃以下之目標,短期將在1年之內透過金融商品重新設計規劃、金融服務及顧客關係輔導等管道,以協助金融商業模式轉型發展,和推動碳中和目標之達成。再者,金融機構對於因應氣候衝擊效應及金融機構所做承諾的進展內容,將透過公開透明機制讓外界得以檢視。


依循「赤道原則」推動綠色金融業務


商業銀行在徵授信作業層面所依循的另一重要原則——「赤道原則」,乃在針對金融機構之專案融資能對社會及環境承擔責任,若企業客戶不會或無法遵守赤道原則,將會被拒絕融資或提供用於專案的公司貸款。鑑於各國金融業對專案融資之相關規定各有不同,為釐訂商銀機構所適用的最低標準以達一致性。


個別金融機構簽署聯合國環境署金融倡議(UNEPFI)委員會所制定的「責任銀行原則」雖屬自願性參與性質,但其對於信息披露的要求為具有強制性。國際間金融機構參採的聯合國「責任銀行原則」及「赤道原則」在戰略層面上,已替金融機構本身在推動氣候變遷調適的綠色金融方案提供一套可行性策略方案指引架構。由褐色經濟轉型至綠色經濟,將對機構本身產業授信原則進行全盤檢討及調整,建議國銀可持續關注國際綠色金融發展新原則,及充分體認在氣候變遷挑戰中金融機構本身所能扮演的角色,與思索如何能擔當起對地球生態圈具高度負責任的專業金融機構。

(本文作者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員、分析師)